所以罗迪在偷袭得手的那一刻,就跟普通枪手一样果断选择退走。
要是一直还在那里杵着,就算脑子再不灵光,别人也能想到不对劲。
“人我盯着,你们带着人先走。”
听到声音,罗迪的嘴角也露出了笑意,他就喜欢这些负责任的队长,不管是自己人,还是敌人。
既然对方那么配合,那演的也就不能太假了。
想到这里,罗迪回头又开了一枪,目标并不是史丹尼,而是他那些队友。
或许是提前就有了准备,史丹尼并没有让罗迪这一枪达成想要的效果,子弹才出镗就被他的一记斩击给击落了。
罗迪又朝着史丹尼所在的位置开了一枪,也不管能不能打到,枪声一响,果断选择后退。
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杀人,而是替换身份。
但这里人太多了,全部杀掉明显很不合理。
到时候独自回去的话,想不被怀疑都不行。
所以需要的是把人引开,然后再动手。
趁着这个机会,史丹尼又往罗迪逼近了几步。
枪手职业,说好用也好用,说不好用弱点确实很多。
攻击效果虽然不错,但如果边上没有队友掩护配合,枪手职业其实还是很鸡肋的。
在单独行动的情况下,除了偷袭以外,枪手的作用其实不大。
因为只要被近身,他谁也打不过。
也不担心对方不会跟过来,对付枪手最好的办法是什么?那就是近身。
为了自己身后的队员,还有任务。就算不能杀了罗迪,史丹尼也会选择跟过去盯紧罗迪,从而为队友创造离开的时间。
果然,罗迪没有预料错。
就在他后退的瞬间,史丹尼就离开了之前的掩体跟进了一步。
并且还出言对身后的队友提醒,让他们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