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 吾神之名(2 / 4)

因为上述这诸多原因,所以一直没有被卖掉的蜜莉,最终在路过龙岛的时候被商人当作了祭品送给龙以保平安,在这里,她遇到了同样是做为祭品被送来的曼拉公主。

彼时曼拉公主的镜子已经是半成品了,只不过身边的人要么属性纯光明中纯黑暗,要么属性混沌,使曼拉公主想试下武器都做不到,遇见蜜莉后,对方当然是毫不客气的就下手了。

先是抽走了蜜莉身体中一半属于光明的力量,还后又想反过来消抹掉黑暗的另一半,只不过这镜子因为未完成的原因还无法做到攻击黑暗,所以就被蜜莉逃过一劫了。

“如果先被抽走光明,再被消抹掉黑暗会怎么样呢?”田萌萌问道。

“会死。”蜜莉很肯定的说道。

虽然交流起来时不时的要安慰妹子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不过从蜜莉陆陆续续的发言中。大家也算知道了事情大体的来龙去脉

蜜莉自从被田萌萌下令说要不回头的往前跑之后,就真的一路狂奔,最终累晕在了去比比亚王国的路上,因为是光明与黑暗阵营之外,又属于第三世界的中立半妖族,所以果断的被路过的商人捉了去当宠物贩卖。

之前田萌萌遇到丹的时候。对方也是想把人拐来当宠物的,但那是因为丹本身是人类,其各项技能需要宠物协助,又因为丹本身的阵营就是第三中立阵营的宠物召唤师,所以其就属性来讲很适合带非人的半妖宠物。但实际上菲娜蛇族的半蛇严格说来并不适合当宠物。又或者说想将之做为宠物的条件过于苛刻。

首先,能够养宠物的都是人类,因为只有人类没有天生的力量需要自己的修炼和外力的协助,而人类一般都是有阵营的,投向光明或投向黑暗的选择,相当于强化精神和强化肉体的结果,中立阵营的人类也不是没有,只不过都是向丹一样职业具有相当的特殊性,这类人很少。

那么光明和黑暗阵营的人类选择宠物,当然是以本阵营的属性为主,实在遇不到好的宠物,才会挑选第三中立阵营的半妖族,但是这种情况,又要求这半妖一族即非光明也非黑暗,属于混沌属性,才能够使用。

“没办法。”莎拉公主惭愧回答:“我怎么说也是位公主,哪会有人不长眼的光明正大来攻击我啊。”所以她真没试过,就记得隐约好像武器说明里是这么个用法。

“……”田萌萌无语了。

其实就算有人真来攻击,这武器也是相当无用的。

路克芬的每天一次百米传送貌似已经很无用了,没有任何攻击力,可是关键时刻还能拖延个时间,拉开这一百米的距离,打不了总还跑得了吧。

而莎拉公主这武器,也同样没有攻击力。可是必须得正面反击,人家自身具有攻击能力的,一击不中再击就是了,又不是濒临死亡只能击这一次。可是莎拉公主却是反弹一次就弹无可弹,连转身跑都来不及啊……

而菲娜一族呢,因为曾经投向光明,之后又背叛其投入黑暗,所以同样是中立阵营,其属性却是半光明半黑暗,这样的身份能力即不能为光明所用,也不能为黑暗所用。

讲通俗点。

就是人家需要的是太监那种非男非女的属性来服侍。

而菲娜一族却是即男即女的人妖属性。

打这个通俗比喻的矮人被田萌萌一尾巴甩到船中间,不过这比喻也确实鲜明的说明了菲娜一族的与众不同。

“不对。”蜜莉插嘴道:“那面镜子不是这么用的,至少不仅仅是反弹攻击。”

莎拉公主:“……”这是赤裸裸的打脸好不好啊,她这个原主难道还能不知道自己的武器怎么使用吗?

不过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旁的不说,路克芬手上那个魔法少女杖,就是光明神殿融合了五种光明圣器而制成的新武器,那个曼拉公主身边不是据说也有些光明侍者吗?或许用不着大魔导士这么高级,有那么一二个成手的魔法师,能够将莎拉公主的反弹之镜给融合了。说不定就能够做出新的武器。

“那面镜子可以吸取光明。”蜜莉一边说着,一边向田萌萌展示自己乌黑的头发还有尾巴的颜色“同时制裁黑暗。之所以说它还未完成,就是因为在龙穴的时候,那个女人只能吸取光明,还无法制裁黑暗。它吸走了我身上的光明之色。所以我才会失去色彩,变成这副丑陋的模样,呜呜呜呜……”

莱茵娜又是好一通的安抚,什么黑色比较神秘啦比较优雅啦比较古典啦,不过对于这个异界的土著那根深蒂固的审美观来讲,这种安慰实在可有可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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