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不会游泳的塞克(2 / 2)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创作的http://

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http://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的奴隶,是您地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的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地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的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兰肯斯坦”是http://

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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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地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地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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