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协奏曲 第17节 (第4/5页)
“大家好,我姓耿,是星耀娱乐的代表。你们应该知道《天籁之音》这个节目是星耀娱乐联合A市卫视台一起举办的,我们做这个节目,就是想通过它选出一批优秀的新人,签约我们星耀娱乐。你们是全国四强,当然都是十分优秀的,我们也有意向在比赛结束后和你们正式签约。”
他把手上的文件分发给四强选手:“今天过来是想和大家谈谈歌曲合约的事。如我们在比赛前的承诺,这次的第一名我们会请乔以辰帮他录制歌曲,刚才发给你们的就是歌曲合同,你们先看一看,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问我。”
丁檬拿着合同看了起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她承诺如果拿到比赛的第一名,就要为星耀娱乐录制这首歌曲,并且保证在差不同的条件下,优先和星耀娱乐签署长期合同。同时星耀也承诺,第一名的歌曲会请知名词曲人创作,并由乔以辰担当制作人,星耀娱乐负责发行。下面还写了歌手可以获得的报酬,虽然丁檬不了解行情,还是觉得,唔,这个价格好像有点低啊。
最后是关于违约,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合约,必须付给对方一百万的违约金。
一百万对一个娱乐公司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不过要唬住还没正式入行的小新人,还是绰绰有余了。
“这份合同是自愿签署,我们不勉强。”代表话虽然这么说,但他相信没有人那么傻会拒绝。
星耀娱乐在国内也是排得上号的娱乐公司,旗下也有不少当红偶像,跟他们签约,对新人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首歌虽然价格看上去有点低,但是配置很好,可以预想发行之后肯定会火。丁檬考虑了一阵,见其他选手都刷刷地签完名了,也拿起笔把名字签了上去。
负责人拿起合同检查了一下,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就把自己那份收了起来。合同是一式两份的,选手自己也会留一份,丁檬拿着合同想,要不要晚上再拿给乔以辰看看,万一里面有什么陷阱呢?
呃,可是他们一个小新人好像也没什么价值。而且合同只对第一名有约束,这种烦恼……还是等到她真的拿到第一名再来考虑吧。
☆、第二十章
合同签署完后,星耀的代表就离开了,四强选手还坐在里面,听节目组的工作人员给他们讲解接下来决赛的流程。
“决赛的四名选手会根据抽签分为两组,两两对抗。第一轮演唱结束后,由现场观众投票,选出进入冠军争夺战的两名选手。而票数较少的两名选手,会再次进行演唱,这次由评委投票,选出本次比赛的季军。两名晋级的选手,会在这之后进行第二轮演唱,也由评委投票,选出本次《天籁之音》的冠军。有什么问题吗?”
丁檬等人摇了摇头,有个选手举手问道:“也就是说这次我得准备两首歌?”
“对。”工作人员点头,“而且这次节目组对第一轮演唱的曲目也有要求。”
这话倒是在大家的意料之外,所有人都看着她,等她做进一步的说明:“节目组规定,第一轮演唱必须是你们在初选时唱的那首歌,当时的录像节目组还保存着,到时候会重新剪辑一下,在大屏幕上播放,和你们现在的演唱做对比。”
丁檬:“……”
这个简直就是羞耻PLAY啊。初选的时候本来就是清唱的,也没有做什么服装造型,简直是……纯天然。而且她记得,乔以辰还说她唱KTV了,不知道评委的话会不会被一起剪辑下来……
其他选手也跟她有一样的顾虑,都小声的议论了起来。
工作人员又开口道:“大家别害羞哈,初选的时候肯定算是你们的黑历史了,不过对比那时候的你们,会让观众更直观的看见,经过这次比赛,你们成长了多少。这也会成为他们投票的一个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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