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烧杀劫掠 (第2/5页)
就像黑山贼张燕。
张燕选择做山贼,他也不打动贫民,所以只能把山寨当成小小王国来经营,结果就只能投入曹艹麾下,成为别人的垫脚石。张燕可以投入曹艹麾下,可他马跃不能,以他的个姓如果真的投入曹艹麾下,那总有一天会被生姓多疑的曹阿瞒所杀。
所以,马跃必须当老大,要当老大,就必须要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
想要拥有一群嗷嗷叫的嗜血野狼,就需要不断地用新鲜血肉去喂养。
何谓血肉?就是这个时代的富户大族,就是他们通过正当或不正当手段聚敛起来的民脂民膏!马跃必须带着这群狼崽满世界流窜,才能不断地找到新鲜的猎物,经过长期的野蛮的捕猎训练,有一天,这些纯朴的农夫终会变成狰狞的恶狼。
这……就是当流寇的唯一理由!
幽暗的夜空下,马跃厉声喝道:“老子刚才说的话,都记住了吗?”
“记住了!”
“很好!”马跃把手臂往前一挥,大吼道,“拿下前面庄园,大碗喝酒,大块吃肉!”
“嗷~~”
流寇们嚎叫起来,跟在管亥和裴元绍身后向前面那片庄园猛扑过去。
……
宛城,朱隽的大军已经离开,尸积如山、血流成河的瓮城也已经清扫干净了,整个宛城已经见不到多少战争和乱世的气息,秦颉也已经把郡治迁了回来。
太守府大厅里烛火摇曳、人影攒动,秦颉正在来回踱步,满脸焦虑,黄忠、邹靖、魏和与蔡瑁侍立一侧,默然相对。
稍顷,脚步声响,年仅17的文聘昂首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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