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四章 警卫条例 (第2/5页)
对于这位警察语气上的客气,韩安康却冷笑道:“好一个犯罪未遂,那你先前是否听到这里的群众讲,我为何踩断他的手吗?然不成,我就只能眼睁睁被他用刀捅?”
不知为何,今日再次跟这些警察打交道,让韩安康想起之前在清岛的遭遇。虽然他清楚,这种事情在华夏很少出现,可为何他总会碰上这种事情呢?
面对韩安康的质问,警察显得有些语塞的道:“这些情况我自然了解,但他之前行凶未遂,先生已经将他控制。可为何,要将他手臂踩起重伤呢?
尽管他们扒窃触犯了法律,可自有我们公安机关处理。这事情不能一根而论,先生有防卫过当之嫌,就必须跟我们回警局一趟说明情况。还请先生配合!”
望着这位警察略显不耐烦的表情,韩安康突然气极而笑的道:“好一个不能一概而论,好一个防卫过当,看来你这执法水平还真的不低。
实话告诉你,今天我那里也不会去,甚至今天你们这些人,一个都别想离开。虽然我不知道,你身为一名警员,为何如此维护他们。但希望接下来,你还能这样理直气壮。
你不是跟我**律吗?你不是觉得,我踩断他一条手臂,有防卫过当之嫌吗?好,那我就让你知道,什么才叫依法办事。韩兵,按照警卫条例,他应该如何处置?”
随着韩安康突然发飙,站在一旁的韩兵立刻上前道:“首长,按照警卫条例,此人先前行凶,足以给首长带来致命伤害,警卫可视情况当场予以击毙!”
首长!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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