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九章 银子是什么颜色? (第4/5页)
正好最有名的金钟儿最近赋闲,六部同僚都晓得她是刘智的相好,连带着更多人给徐家面子,传来传去金家竟成了有名的禁区。
丁坤不是官场中人也没人提醒,兴冲冲的就来了,不过他生平有个嗜好,不喜大脚女人,也没觉得金钟儿长得多么好看,大脸盘子涂抹厚厚的一层脂粉,恶心巴拉的嘴上点了一点胭脂,像个女鬼似的,距离绝色差了不是一星半点,磬儿鼓儿等更别提了,完全没有兴趣。
不到半天他收到手下的消息,风风火火的拔腿就走,去了对门的一家。
这家今天刚来了一位波斯绝色,金发碧眼只有十六岁,前凸后翘的身段别提多诱人了,可惜还是一双大脚,念在是没尝过的野味,丁坤毅然决定就是她了。
奈何这家的老鸨觉得奇货可居,对他爱答不理的,想广招有钱人来竞拍,初夜价高者得,所以为了表示诚意和近水楼台先得月,丁坤马上吩咐家人把行李都取过来。
行李取来了,丁坤不像朱勇和徐灏那么敞亮,嫌人吃马喂太费钱,打发家人去了附近的客栈,只留下了两个人。一个负责看守行礼,一个贴身伺候。
点了个姐儿吃酒消磨时间,酒过三巡后,丁坤搂着姐儿动手动脚,那姐儿名叫金三顺,半推半就的嬉笑,忽然问道:“老爷带了好多行礼,家私怕不有好多吧?”
丁坤笑道:“没多少,总共一千几百两银子。”
金三顺咋舌道:“老爷真是富豪,是托什么银号汇过来的?现今好多客商都这么做,说又安全又省心,一旦丢失了还能得到赔偿,连六部派下去押运银两的官员都喜欢汇呢,轻车简从带两三个随从就行了,不像以前动辄数十人甚至数百人。”
丁坤说道:“呵!你倒是比我还熟悉中国的事儿。”
“赫赫!”金三顺很是得意,“我都在金陵定居十几年了,早年是随着进贡来的宫女,当今登基后,开恩放还了我们,可我不想回贫穷的故乡,自愿流落风尘。”
丁坤立马两眼放光的问道:“那先帝宠幸过你嘛?”
金三顺嗤笑着瞥了他一眼,说道:“你们男人真是的,一个个都这么讨厌。帝王临幸会被记录在案,一辈子不能出来,就算我侥幸混出来了,你敢上了我身子嘛?来啊,我现在就脱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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