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0章 大明“四不”! (第2/5页)
对于比《澶渊之盟》和《绍兴和议》,让这些前朝宗室和大臣震惊不已,百感交集!
前朝右相兼枢密使董槐将一份报纸递给了前朝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徐清叟,手指其中一处内容,徐清叟定睛一看,乃《东南日报》上记者对今上的访谈,今上指出道:“我大明对外不称臣、不纳贡、不割地、不和亲,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此乃大明祖宗家法,列为永制!”
徐清叟虽老迈,也看得是热血沸腾,忍不住击节道:“好!”
徐清叟(1182年—),字直翁,一作真翁。与兄荣叟为同榜进士,历知泉州、静江府、绍州、婺州、袁州、绍兴、潭州、温州,同知枢密院事。
淳佑十二年(1252年)拜参知政事。史称“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风节相尚”。
福建发生民乱时,帅守不俟论报辄行专杀,清叟奏请“明令禁止,一变臣下嗜杀希进之心”。任太常博士时,奏请“示正义、进入才”,裁抑史弥远、召用真德秀、魏了翁。
余玠任四川安抚制置使,屯兵聚粮,修学养士,轻徭薄征,却被人弹劾为专制全蜀,理宗皇帝要着余晦去接替。
徐清叟认为余晦去无行谊,不堪重任,理宗不听。在给余晦颁诰敕时,徐清叟竟不下。
意思是说徐清叟抗旨不遵,不肯制作让余晦接任四川安抚制置使的诏书,实际上帮着孟之祥接任四川安抚制置使。(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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