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仗义每多屠狗辈 (第3/5页)
引人瞩目的何媛有些懊恼,自从与沈浩重逢,其他男生的对她的青睐和追求,令她讨厌,甚至恶心。
她差点一走了之,多亏沈浩及时拽住。
陈博睿唱完今天,觉得不能完全表达内心的情绪,又来一首《同桌的你》,高一时,他和何媛同桌过半年,后来何媛为避开他追求,找老师调换了座位。
在座的人不得不承认陈博睿不只是学霸,还是麦霸,可由于两首歌的特殊性,没人鼓掌或起哄叫好。
不是因为老师在。
是不想得罪高深莫测的沈浩。
唐凯瞅瞅台上的陈博睿,瞅瞅沈浩,在他看来,高下立判,沈浩始终波澜不惊,似笑非笑。
这才是男人该有的城府。
唐凯心目中的沈浩,形象又高大了几分。
陈博睿唱完歌下台,毅然走向何媛,刺激不少男女生瞪大眼,屏气凝神,琢磨这家伙想干嘛。
“何媛,我知道你现在心里没我,但是,你不结婚,我就不会放弃。”陈博睿深情注视何媛,近乎发誓。
旁观者眼中,这是对沈浩**裸的挑衅。
在座的人,包括老师,翘首观察沈浩的表情变化。
“陈博睿,我非常感谢你以前对我的照顾,不过我爱的人是沈浩,我爱他胜过爱我自己,这辈子非他不嫁”
话说到这份上,何媛把心一横,当众吻沈浩,吻到气喘吁吁才停,然后倔强面对所有人。
沈浩感动。
爱人如此,夫复何求
先是以张馨为首的几个女生鼓掌,继而蔓延开来,叫好声掌声此起彼伏。
陈博睿面颊抽了抽,偏执说我会等到最后,转身离去,背影落寞。
两点多,饭局结束,三五结伴的少男少女涌出小宴会厅,聚在饭店一楼大厅,商量下午去哪玩。
有个男生嬉皮笑脸躲心仪女生的粉拳时,不小心踩到别人的脚,被踩的人膀大腰圆,一身酒气,还有五六人随行,看样貌举止,都非善类。
“小王八蛋,你没长眼?”被踩脚的男人甩手一耳光,扇在小男生脸上,响亮耳光震动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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