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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矿税 (第2/5页)

过了半个多月,回来八个,马背上驮回来六具同伴的尸体。

活着的八个,人人带伤。

挂在马脖子下面的,是十九级藏边流贼的首级!

浑身血块子把甲衣都粘得解不脱的谷白桦下了马就开骂:“私娃子喝人(骗人)噻!六七个?日尼&玛老子被黑的清痛(骗得很惨)!足足十九个,一个没跑得!”

云南边陲的纳西汉子没那么多讲究,一场大酒,木增老爷和谷白桦把木府的花厅吐得满地狼藉。再后来,虽然没有正式任命官职,事实上,白桦若当(纳西族的东巴文化里“勇士”的意思)俨然成了土司知府衙门里的马快捕头,除了军饷里的那份皇粮,也同时吃上了六扇门这碗饭。

丽江泸沽湖畔的摩梭人是母系氏族社会,有“走婚”的习俗,他们叫做“阿夏”——无论男女,都住在自己母亲家。男不娶,女不嫁,感觉情投意合,男性晚上到女性家里过夜,早上离开,生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结合自愿,分手自由,只要男性不来,或者女性闭门不纳,过一阵就算解除了阿夏关系,双方可另觅心上人。与大多数人想象不同,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你一生固然可以有很多阿夏,但绝不可同时有两个——必须在一段感情结束后才可以开始另一段。也有双方同居共同生活的,等不愿在一起了,便各回各家。摩梭人认为,感情是神圣的,与财产,劳动,子女抚养费等没什么关系。

别看木增老爷是纳西族,其儒家文化素养超过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汉人:著有七部诗文集,诗作千余首,曾受封广西左右布政使!饱读诗书的木老爷尊崇汉家文化,自己的家族里当然不会采用这种婚俗。另一方面,边陲的少数民族又崇尚勇武,没有内地汉人那些“军汉算贱业”之类的酸毛病,喜欢谷白桦,便有心思在子侄一辈里给他挑个媳妇。而后者,在营里已经积功升了副把总(武职从七品),木老爷也会在土司知府衙门里给他做妥当安排。更重要的一点,丽江有铜矿!卫所和地方政府都在开采铸钱,日子过得比较富裕——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铺就在谷白桦面前的,将是一条大明体制内的康庄大道。

可惜,这一切,都因为一个人的到来,彻底改变了。

杨荣。

杨荣本大内是尚膳监的公公,见到其他公公们发财眼红了,便向万历进言:“阿瓦、孟密地区有宝井,且有意内附(这两个地方在明缅交界,此时属缅甸,或者,也可以理解为半独立的部落),每岁可增收数十万两(岁益数十万)!”

无论是当时的朝臣还是现在的史学家,大家称呼起万历大皇帝来,都喜欢加个共同的定语:要钱不要脸——嗯,要钱不要脸的万历大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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