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第12节(2 / 4)

都穿到黄金年代了,不考个大学,当个富一代,多对不起自己呀。

罗凌一家三口在改革的浪潮中乘风破浪,越来越好。手握气运系统的小白花,终于后悔选了罗凌当她的祭品。

现在她踹了龙傲天,找罗凌道歉,还来得及被罗凌带飞吗?

罗凌:来不及了哦。我超记仇的。

因为她,她一家子全成了反派炮灰。尤其她儿子最惨。那个白发的天才儿童,她没爱过他,他却为了给她报仇成了少年犯,惨死狱中。

罗凌就是在原主做尽荒唐事,被万人嫌的时候穿来的。这时候原主已经把人都得罪完了。罗凌不想委曲求全,索性美娇作到底。

爹味烂黄瓜的爱,谁稀罕哦。猪都比煞笔龙傲天强!

罗凌被救后,不但没悔过,反而比从前更作了。所有人看了都皱眉,觉得她没救了。

这次,不但男主蔑视她,她父母也和她划清界限。不认她了。

这样率性而为的幸芳,让钱小燕更加高看了她一眼。

宋婷婷和宋文实的性格都随了宋少辉,斯文守己的很。除了小时候不懂事的时候,她们平时根本不可能像幸芳一样,跟着钱小燕一起胡闹。

养大了三个孩子,两个亲生的,一个继子,钱小燕都没太体会到养孩子的快乐。可现在,在幸芳身上,钱小燕终于懂了那句,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是什么滋味。

这幸芳好像很真不错。这样的女人,配宋文城,是便宜他了吧?钱小燕有点想反悔,不把幸芳介绍给宋文城了。

作者有话说:

闺蜜以为罗凌肯定要哭死了,假惺惺跑乡下来送安慰,却发现罗凌被她的悍夫老公宠的更美,更娇,更能作了。

现在,罗凌洗脚要老公打;吃鱼要老公挑刺;走路超过一百米,都得让老公背!

闺蜜气急,欲要挑拨离间。结果坏话刚到嘴边,罗凌那凶悍的男人,就警告的撇了她一眼,幽幽的开口说:“我就喜欢作的。我媳妇,我乐意宠着,你少管闲事。”

小白花咬唇落泪,男人却毫不在意,转头接着哄罗凌。

罗凌笑看小白花吃瘪,抱着她的天才儿子,领着她的学神老公,回家学习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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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慈善家罗凌穿书了。

成了龙傲天年代文中,男主未发迹时的作精青梅。书中,她原是谁也瞧不上的白富美。等男主喜欢上她的小白花闺蜜后,她又疯狂嫉妒,玩命倒追。结果,作到最后她众叛亲离,不得好死。

她短暂一生的唯一作用,就是玩命给男主送金手指。她的父母兄弟,她的老公儿子,都将成为男主成功路上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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