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戴振国的建议 (第3/5页)
可赵富梁从来不觉得女儿孝顺,他觉得女儿过的比儿子好,就是天大的罪孽。
因为女儿贡献出一切来供养兄弟,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至少在这个时候的朝阳村的长辈眼里,是天经地义。
“我见过其他村上的美头,是一对姐妹,处境跟你差不多。”戴振国又说,“姐姐老实,受了委屈就沉着脸,偶尔还要跟弟弟闹,结果越闹越招家里恨,初中毕业就被嫁到我们那边的村子里去了,跟了个聋子,过的不是一般的苦,你知道我们戴家村本来就是小村,生活跟你们这边不好比,我们都觉得苦,那日子是真的吃了上顿没下顿。”
这时候的歧视链是这样的:城里歧视乡下,镇上歧视村里,大村歧视小村,靠近镇子的村落歧视远处的。
朝阳村离镇上很近,人又多,是黎明镇村庄中的一线。
戴家村人少村小离镇上远,差不多要排在十八线。
两个村的生活水准,也确实有着相当的悬殊。
像戴振国十岁就跟着他大伯到处讨生活,而朝阳村虽然不富裕,至少不需要在过年过节的时候,为了挣点微薄收入外出奔波。
“但那姐姐的妹妹就聪明多了。”
“她也恨死了家里人的偏心,还有好吃懒做的弟弟。但她越恨,就装作对弟弟越好,还经常跟娘老子信誓旦旦,等结婚之后,婆家有什么好东西都拿回来给弟弟,以后侄子的生活费学费都包了什么的……反正就是她娘老子爱听什么说什么。”
“然后她初中毕业考了个中专,本来家里不让去念的,她就说等去了城里,要是嫁给城里人了,就也把弟弟弄去城里做城里人,还给弟弟在城里弄房子讨老婆。说的她娘老子心花怒放,就供了她。”
戴振国说到这里,嘴角勾了勾,“结果……她上中专毕业之后,在城里找了工作,跟脚打电话回来,把全家大小骂了个狗血淋头,还咒她弟弟不得好死,气的她娘老子差点没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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