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霸业 第五十一章 东北偏北(4 / 5)

铁血帝国 月兰之剑 6698 字 5个月前

湖北——首府武昌

黑龙江——首府齐齐哈尔

吉林——首府吉林

奉天——首府盛京(沈阳)

山东——首府济南

山西——首府太原

封禁期。顺治十年至咸丰十年(1860),除短时外,主要为“封禁”期,顺治十年设辽阳府(今辽阳),辖辽阳(附郭)、海城二县。十四年罢辽阳府,于盛京置奉天府,设府尹(专管盛京地方民人事务)。康熙三年增承德(附郭)、盖平(今盖县)、开原、铁岭四县,升辽阳县为州。于此稍前,康熙元年在辽西锦州地方置锦县,三年于广宁(今辽宁北镇)设广宁府,另置广宁县、宁远州,并隶广宁府。四年罢广宁府,改设锦州府,移治锦县。锦州府及所属州县,均受奉天府尹管辖。雍正四年奉天府境域扩大,于吉林乌拉置永吉州,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置泰宁县,伯都讷(今吉林扶余)置长宁县。此时奉天府辖境北至长宁县松花江八百七十里蒙古界,东北至永吉州穆稜河二千零四十余里宁古塔界。西北至义县大宁堡四百五十余里界。七年罢泰宁县。乾隆元年罢长宁县,并入永吉州。十二年永吉州改吉林厅,隶吉林将军。至此奉天府辖境缩小,仅及东北开原以南辽沈和半岛地区。至咸丰十年奉天府尹辖奉天、锦州二府,辽阳等四州,以及五厅八县。这些府、厅、州、县主要分布在辽河两岸和滨海地区。

弛禁开放期。咸丰十年后,根据中英《天津条约》规定:首开辽河下游牛庄为商埠,后因辽河淤积,十一年改为营口,遂使营口成为东北第一个向外国开放的通商口岸。此后清政府鉴于形势,废除“封禁”,采取“移民实边”政策。中日甲午战争后,光绪三十一年东北全部开禁。又兼东清(后改中东)铁路兴建,于是关内齐鲁、燕、晋一带农民大量移居东北。东北民政管理体制和区划体系逐步完备。为巩固海防,加强边疆治理,同治五年(1866)改山海关监督为奉锦山海关兵备道,并加按察使衔,辖沿海金州厅、岫岩州、复州、海城、盖平等地。同年设营口海防同知,以加强海关管理。光绪二年命盛京将军兼管奉天府尹,加兵部尚书右都御史衔,总督奉天旗民地方军务兼理粮饷关防。加奉天府尹二品衔,以右副都御史行巡抚事。各州县满汉兼用。三十三年裁盛京将军,改设奉天省,置巡抚。至宣统三年(1911)奉天省共领四道、八府、五直隶厅、三散厅、六州、三十二县。光绪末年,奉天(沈阳)、安东、大东沟、辽阳、凤城、新民、铁岭、通江子、法库门、大连等十处辟为商埠。随着东清南满铁路支线(1903)、京奉(1907)、安奉(1910)等铁路建成,奉天省的交通和地理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大连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天然的港湾条件,取代营口而跃居东北第一大港。昔日的辽河、松花江、鸭绿江水运日趋衰落,旧时驿站交通被取代;一些新的经济和交通中心很快集向铁路沿线。

[注六]吉林。清顺治十年(1653)置宁古塔昂邦章京(意为军事长官),初治海林(今黑龙江海林),后移宁古塔(今宁安)。康熙元年(1662)改汉称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十二年始建吉林乌拉城,移驻副都统一人,领吉林乌拉、五常堡、打牲乌拉、伊通等旗署,镇守和管理旗人事务。十五年宁古塔将军移驻吉林乌拉(今吉林市)。乾隆二十二年(1757)更名为镇守吉林等处将军,负责吉林等地军政事务。康熙三十一年于松花江与嫩江汇流伯都讷(今扶余)地方,设伯都讷副都统,管辖伯都讷、长春等处八旗事务。雍正三年(1725)在松花江中游阿勒楚喀(今阿城)置副都统,管理拉林河、穆棱河、蚂蚁河等流域八旗事务;雍正五年在牡丹江注入松花江汇口之三姓城(今依兰)置三姓副都统,管辖黑龙江下游,包括库页岛及沿海诸岛八旗及各少数民族等五十六姓。光绪七年(1881)于图们江下游以北珲春地方设珲春副都统,管辖和镇守图们江以北边境地区。以上副都统六员,通称“吉林六城”副都统,由吉林将军统辖。吉林将军辖境迭经变化,初北至外兴安岭两千余里,东北至庙街四千四百余里,东至海三千余里,西北至贝加尔湖以东广大地区。康熙二十二年后,析外兴安岭以南、亨滚河上游哈达乌拉河,黑龙江左岸毕占河及东流松花江以西广大地区与黑龙江将军。咸丰十年(1860)前,吉林将军辖境以吉林乌拉为中心,东至海三千余里,西至威远堡门五百九十五里开原县界,南至长白山一千三百里朝鲜界,北至拉哈福阿色库六百余里内蒙古界,东北包括乌第河以南黑龙江下游广大地区。此后,根据中俄《北京条约》,乌苏里江以东至海大片领土为沙俄侵占。其界自乌苏里江口泝流至松阿察河,越兴凯湖,西至白稜河口,又逾大绥芬河,南至瑚布图河口,又南而西至图们江口。以东属俄。吉林将军除直辖六城副都统外,还统辖吉林等五城协领、伊通等二佐领、赫尔苏等四边门以及二十二驿站、二十七边台、一百零六处卡伦,并且管理水师营、鸟枪营和官庄等。

吉林向称“满洲故国”,长期为封禁重地,故设行政区划较晚。雍正四年在吉林初置永吉州,隶奉天府。乾隆十二年设吉林直隶厅,隶吉林将军。此为清代吉林第一个民政机构,治吉林城。嘉庆五年(1800)置长春厅。光绪四年(1878)设立垦务局,放荒招垦,于是汉族人口骤增。光绪八年后陆续置府、厅、州、县。

真实历史上,光绪三十三年裁吉林将军,置巡抚,建行省,尽撤副都统,于是府厅州县大量增设,民政和行政机构区划一。至宣统三年(1911)吉林省境内共有西南、西北、东南、东北四路道,吉林等十一府以及一直隶厅、四散厅、三州、十八县。省会治吉林城。辖境,西以伊通州、长春府与奉天府接界;南以鸭绿江、图们江与朝鲜为界;东以自乌苏里江口泝流至松阿察河,逾兴凯湖西至白稜河口,又逾大绥芬河而南至瑚布图河口,又南而西至图们江口内三十里“土”字碑,与俄国东海滨省为界;西北以松花江与黑龙江省为界。清代吉林重要城镇有吉林、长春、宁古塔、三姓、新城、阿勒楚喀等,其中吉林、宁古塔、三姓、新城属清著名“边外七镇”,为驿路和水运交通中心。光绪二十九年东清和南满支线铁路建成后,原滨江(哈尔滨)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处于东清铁路和松花江交叉点,迅速成为东北北部水陆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长春亦得到迅速发展。三十二年,依中日满洲善后附约将吉林、长春、哈尔滨、宁古塔、珲春、三姓辟为商埠。

陕西——首府长安(西安)

河南——首府郑州

江苏——首府江宁(南京)

浙江——首府杭州

安徽——首府合肥

[注七]齐齐哈尔。又作卜魁、布魁。满语“伯克伊”之音译,后改称齐齐哈尔。元初为乃颜大王封地,至元中属蒲峪路屯田万户府。明于此地置拜苦卫。清初为达斡尔、锡伯、封勒察诸部弋猎游牧之地,设副都统衔打牲总管驻守。康熙十三年(1674)为抵制沙俄入侵,清政府自吉林乌拉调水师编为齐齐哈尔水师营驻此,并设总管。二十三年,于嫩江西岸去今城十里之齐齐哈尔屯设火器营,置参领驻守。康熙三十年,拟建城于齐齐哈尔,以与墨尔根中隔嫩江不便,次年在嫩江南岸之伯克伊庄地建城,仍名齐齐哈尔,设城守尉。三十七年移墨尔根副都统驻此。次年,黑龙江将军亦移驻此城。今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所在地。

本章历史资料来源:清朝网、《清史稿》、《中国近代史》(中华书局第四版)

附:光兴五年(西元1900年)帝国政区简表

行省:

直隶——首府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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