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档案 第18节 (第2/5页)
从报告来看,陈凌死于压迫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凶器就是案发现场捡到的绳索。
她的面部淤血发绀、肿胀,面部、口唇和耳廓的征象尤其明显,面部和眼睑结膜均有瘀点性出血,尸斑出现较早,但尸冷缓慢,有大小便失禁的现象。
至于身体内部,内脏也有明显瘀血现象,脾脏代偿性收缩,口腔、咽喉、气管、肠胃、肺叶表面,等多处均有出血点,另外还有肺气肿。
大部分缢死者,绳索的着力点都在颈前部,大概就是舌骨到甲状腺骨之间,在分类上属于典型缢死。
陈凌是以非典型仰卧姿势缢死,所以颈部上的缢沟不同于前位缢死的缢沟,而且左边颈侧的缢沟偏深,这说明陈凌缢死时,头比较偏向左边。
这样的姿势所达到的重量,同样可以达到压迫迷走神经、喉上神经,压闭静脉、动脉的效果,引起脑水肿,脑功能障碍,意识逐渐丧失,反射性呼吸骤停,进而死亡。
陈凌缢吊的时间比较长,死亡时间大概是凌晨过后,但是据四名女囚的口供来说,她们将陈凌从绳索上解下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起床时间,也就是说应该在六点前后。
就报告上来看,陈凌的缢沟深度倒不像是在绳索上吊了六个小时这么久,相比起其它非典型缢死者颈部的缢沟来看,程度偏浅,但这也可以解释成是因为陈凌身体瘦弱,体重较轻的缘故。
再说案发现场,如果是他人勒死伪装自杀,受害者一定会剧烈挣扎,在挣扎的过程中,肢体和凶手多有接触、摩擦,会留下很多伤痕。可这次的案发现场非常“干净”、“整洁”,不仅没有挣扎痕迹,除了地面上那摊呕吐物被女囚李冬云用笤帚扫过之外,其它地方也都没有发现擦拭痕迹。
还有,如果是他杀,凶手不仅会将一些物证,比如皮屑、汗液等代谢物留在死者身上,也会将死者身上的东西带走。而且在被他人勒死时,绳索在尸体颈部留下的痕迹通常不是马蹄形缢沟,为了在短时间内速战速决,凶器多半会匝颈一圈,甚至两圈,留下的往往是缠绕的勒痕。
其实就尸检报告来看,已经排除了他杀伪装自缢的可能性,但是毒检那边又给出死者陈凌和四名女囚体内,以及七号房的暖水瓶、几名女囚的水杯中,均验出海米那的结果,这就很值得深究了。
如果只对这一点进行分析的话,可能性无外乎两种,一种是陈凌担心在自杀过程中,会惊动睡眠中的其他女囚,为确保自杀一次成功,所以事先在暖水瓶中放入海米那。
海米那服下之后,不到二十分钟就会出现困倦症状,很快陷入深度睡眠,所以一些有失眠问题的人在尝试过海米那之后,或多或少会对这种药物有依赖感。
如果这些推断无误,那么时间差也就可以算出来了。
海米那开始发挥药效是服药后二十分钟,监狱的熄灯就寝时间是晚上十点,四位同宿舍女囚服下海米那应该在十点之前,而陈凌的死亡时间是凌晨刚过,那么她的服药时间应该是在十一点四十以后。
问题是,在十点到十一点四十这段时间里,陈凌都在做什么呢?只是躺在床上,安静的等待其他室友完全陷入深度睡眠,还是说知道自己要离开人世了,所以利用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又做了其他事?
想到这,陆俨很快又翻开痕检报告,尤其是关于绳索的部分,再结合尸检报告上的缢沟形态作比对。
像是这样的案发现场,现勘人员一定不会将绳索的索结完全解开,多半会在索结以外的地方剪开,然后再用其他颜色的线连接断开的绳索,这样才能使索结保持原状。
然而在几名女囚报告管教民警之前,她们就已经将陈凌从索套上解下来,破坏了索套和索结原本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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