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档案 第118节(3 / 4)

刑事技术档案 余姗姗 2803 字 5个月前

再说从昨天曲辛夷来报案,到今天他们突然去医院,这中间廖云川并不知情,他应该没有任何思想准备。

当然,任何事都有小概率的可能,如果假设廖云川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到这个故事,那他的智商的确很高。

思及此,陆俨拿起小话筒,对许臻说:“问问廖云川,有什么证据来证实他的说辞,证实曲辛夷是同意他这么做的,比如视频、录音。”

许臻很快就将陆俨的问题转述。

廖云川明显一怔,飞快的眨了两下眼,躲开许臻的视线,说:“我没证据。”

陆俨逻辑清晰,李晓梦听了一时也难以反驳,可她心里还是更相信曲辛夷是个受害者,而不是布局谋划者。

“那这也不能说明,他没有强|奸曲辛夷。”

陆俨:“当然,判定‘强|奸罪’的基本因素主要就是两条,一条是发生了性行为,另一条是违背女方意愿。通常只要身上有伤痕,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实女方是非自愿的。还有,曲辛夷身上有抵抗伤,说明她反抗过,还有一些用来制止她反抗的道具,这些都是对曲辛夷有力的证据。所以就算咱们把动机找出来,廖云川的‘强|奸罪’恐怕也跑不掉。退一万步讲,曲辛夷已经达到轻伤一级,不说‘强|奸罪’,光是轻伤一级也够故意伤害罪了。”

李晓梦一边听一边轻轻点头,没说话。

人情是人情,法理是法理,有时候两者会交融在一起,有时候却是互相对立的,正如陆俨所说,这个案子证据确凿,无论怎么狡辩,廖云川都一样会被定罪,根本没有转圜的余地。

是啊,动机是什么?

陆俨说:“那就把动机找出来。”

李晓梦愣了:“陆队,你信他的话?”

“不完全信,但也不是完全不信。”陆俨看向李晓梦,问:“你也接触过不少刑事案,在这种案件里,双方的口供、笔录有什么特点?”

李晓梦说:“基本上都是各执一词,各说各的,或多或少都会掺点水分,有时候甚至是瞎编乱造,谎话连篇。”

李晓梦不再有异议,很快离开。

陆俨仍站在原地,看着单向镜另一边。

廖云川又花了几分钟时间描述他和曲辛夷之间的故事细节,还说曲辛夷曾经多次告诉他,她也很喜欢这种“互动”,不介意身上有伤,反正他是医生,可以帮她治病。

两人还因为廖云川的职业玩过cosplay,曲辛夷更扮成护士,激发廖云川的兴致。

廖云川这些话不像是编的,就算这里面有水分,他也不至于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编出这么完整的故事,而且逻辑自洽。

说白了,就是罗生门,每个人的口供都是在美化自己。

“那么在这种时候,咱们应该怎么做?”

“依据客观证据来办案,再看谁的口供更符合证据链。”

不光是刑警办案,就是律师辩护,也要依照证据链来说话。

陆俨点了下头:“就目前来说,廖云川的故事更贴近证据。当然我的意思,不是否认他和曲辛夷的关系,还有那些暴力行为。但这个案子里的确有几个疑点,比如曲辛夷身上的旧伤,还有廖云川作案之后,把所有对他不利的证据都留在曲辛夷家里,你看他像是这么粗心大意的人么?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和曲辛夷早就不是第一次,而且已经成了习惯,所以才没有丝毫防备,更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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