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档案 第213节 (第4/5页)
中午之前, 刑侦支队已经完成了第一轮笔录工作。
这次的案件是案中案,陈末生既是沈志斌被杀案的受害者, 也是绑架案的主犯,在讯问过程中,陈末生对自己做过的事供认不讳,也将作案动机交代的一清二楚。
至于同为主犯的林戚,后来警方也在医院调到了他的问诊记录,证明他患有尘肺, 是前些年在化工厂工作时,长期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而造成的。
而刘吉勇和宋金方面,刘吉勇承认自己杀了沈志斌, 还学着电视剧里那样伪造了案发现场, 当然还让宋金联合演了一场戏。
要说那案发现场的布置, 也说不上有多高明,但刘吉勇花了一笔钱, 买通了当时负责案件的派出所民警。
刘吉勇还找了当时化工厂里的工人,将他作案时穿在身上的衣服, 和砸向沈志斌后脑的凶器,包括电击沈志斌的电|击|枪, 一并带回工厂,悄悄放在陈末生负责看管的仓库里。
再加上在案发之前, 有工友看到陈末生和沈志斌发生过口角,厂子里还散播着陈末生和郝友梅乱搞的流言, 这些事串联到一起,就形成了后来的“罪证确凿”。
自然,如今再看这个案子,所有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它看上去漏洞百出,要不然前任副局长也不会在看到陈末生的申诉书时,说了那样一句话——你这个案子我知道,我当初一看就知道你是冤枉的,不过案子是底下人办的,我只是负责签字。
而当初负责查案的民警,也因为在多宗案件中贪污受贿的问题,被判了刑。
至于三个女证人,郝友梅、方紫莹和康雨馨,她们三人的责任比较轻,真要追诉起来也有难度。
郝友梅最多也就是涉及账目问题,但和这件事有关的当事人沈志斌已经身亡,祥云化工厂也已经关闭整顿,郝友梅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却不严重,最终将会处以罚款。
相比郝友梅,方紫莹和康雨馨的责任就更小了,两人当年都是未成年,而且没有参与作案,更没有亲眼目睹案发现场而对凶手进行包庇,从法律上说最多就是知情不报,很难追究刑事责任。
尤其是方紫莹,她当年连口供都没给过完整的,那份虚假笔录还是她母亲做的。
等第一轮的笔录整理出来,张椿阳第一时间拿给陆俨过目。
陆俨快速的扫了一遍,基本和他心里的预期是吻合的,在这轮笔录中没有明显漏洞,只不过在六个证人当中,明显还有一些事在隐瞒。
陆俨看得很认真,期间李晓梦进过他的办公室一次,还问他要不要订餐。
陆俨头都没抬,只说了句:“你们吃,不用管我。”
谁知再一转眼,已经到了下午一点半,陆俨还没有走出办公室。
直到快两点时,薛芃来到刑侦支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