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融合超越 (第3/5页)
相反,莽撞表现自己只会让他陷入危险境地,成为权贵的猎物。
务实是才生存之道,他要融入唐朝,适应这个时代,而不是这个时代来适应他。
一连几天李邺都在进行各种练习,了解自己,他发现自己的武艺其实很平常,可能就练过几招三脚猫的功夫,但他却有异常强大的天赋,主要是力量、速度和敏锐。
他可以轻松举起近两百斤的重物,就算是强壮的成年人也未必办得到,正是他力量远远超过同龄人,加上他皮肉粗糙坚固,特别能挨揍,才能成为街坊少年中的打架之王。
另外他反应也极为敏锐,速度疾快,这一点是他在茅厕里发现的,他竟然可以用食指和拇指倏地捏住从眼前飞掠而过的苍蝇,百发百中,尽管有点恶心。
当然,这和他十年来苦练打马球有绝对关系,还有就是他从小泡药浴,或许真有想不到的奇效。
这天晚上,李邺在院墙上点了一炷香,他站在院子里对角另一边,相距约两丈,他手中持马球杆,唐朝马球杆像极了后世的曲棍球杆。
但地上不是马球,而是一颗麻雀蛋大小的石丸,李邺心沉静如水,脑海里一片空明,他挥杆打去,‘啪!’球杆精准击中了地上的石丸,石丸闪电般飞射出去,墙上燃烧的香火头蓦地消失了。
“厉害!”他心中忍不住夸赞自己。
李邺又取来一颗石丸,这一次他改变了目标,挥杆去击打旁边的一棵小树树干,但石丸从树干旁边掠过,足足相差了三十厘米。
李邺愣住了,自己能打中香头火,却打不中比它大几十倍的树干,为什么?
李邺闭眼回想自己打香头火时的经过,他想起来了,打香头火那一瞬间,他似乎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他能控制住力道和准头。
但打树干时,这种控制感觉就消失了。
他又找了一些石子,重新进行试验,一连打了十次香头,其中有三次他找到了那种感觉,打中了香头,其它七次都打空了。
他知道不能着急,需要时间来慢慢掌控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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