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意外救了人 (第4/5页)
眸里印入温庄主明了而坚毅的眼神,容惜辞将手里的匕首放到火上去反复地烤:“你伤势过重,本不适宜灼烧止血,但你既然想活,这便是止血的最好法子了。你定要坚强些!”
“好!”一记重音落下,随之响起的,是滚烫的匕首灼烧肌肤的滋滋声响,焦肉的味道刺鼻而入!
容惜辞的目光里没有一点神采,好似这动作早已习以为常。他工作时极其认真,焦躁的性子都完全收敛,极其细心地将匕首烫上流血的肌肤,使其血流而止。整个过程,那人竟不发一言,死死地咬着双唇,将闷哼与呻|吟用力吞入口中,只有深陷入泥土里的手,在彰显着他的痛意。
容惜辞淡然地看着这一切,直待那流血停止后,他方踩熄了火苗,将泥土洒上,掩住硝烟。
“我今生甚少佩服什么人,但我却不得不佩服你,你是个真汉子!”
温庄主没有答话,只是勉力地点了点头,但即便是一个轻微的点头,也疼得他冷汗连流,唇角咬出了血珠。
喂他服下了一粒药丸,容惜辞淡淡地道:“活下去,无论如何,你都定要活下去!”
双唇被咬出了一丝惨白,那人重重地点头,没有说太多的话。
容惜辞低身收拢起自己的瓶瓶罐罐,将匕首插回靴里,蹲在那人的身侧,静静地透过交叠茂密的树丛,望着前方。
温庄主也没有答话,闭目养神。他知道此刻还不能出去,因为下山之路只有一条,若是此刻出去,恰巧与明莲对上那便糟了。
沉默了许久之后,温庄主忍不住勉力开口道:“你为何救我。”
容惜辞横目睨了他一眼,一副你是傻子的模样看着他:“因你需要我救。”
“呵,”温庄主笑了出声,却因笑的震动使得伤口一痛,他又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世间需要救的人多了,你焉能救得完。有些人注定是要离去的,生死薄上早有名姓,强行救治,也不怕逆天改命遭天谴。”
“啊呸!”容惜辞啐了一口,“他人我管不着,我只知,我要救的人,我定要救活!哪怕你的脚已踏入黄泉,我都要生生将你拉回!”
温庄主显然被他这话给吓住了,愣了许久,方问道:“为何,你要如此执着。”
“我不信命,我要逆天改命。”伸出白皙的手掌,怵而将手心收敛,紧紧地握紧了拳头,容惜辞道,“命在我手里,我能复生,那便说明命是可以改的,我既然救了你,那我便要改了你的死命!”他没有告诉温庄主,若是他没有救下他,只怕他早已暴尸荒野,只因他脸现死气,气数已尽。
“命么?”温庄主冷冷一笑,“我原本不信你,被你说得也有些信了。你唤作何名,来日我定重重谢你。”
“你无需知晓我唤作甚,只因我于你而言不过是个人生的过客,今日之后,你我再无交集。”缓缓地松开满是凹陷指节的手心,容惜辞抬眸问道,“反倒是你,告诉我,你是谁。”
“邬乘庄庄主温少迎,在下……”
“温御修是你什么人。”未待得他说完,容惜辞直截了当地问道,他对那人的身份以及同明莲的纠葛不感兴趣,他只想透过他知晓关于温御修的一切。
哪知他这话一落,那人竟大惊失色,因流血而失力的手竟途生出力量,怵而握紧了容惜辞的胳膊,疼得容惜辞倒吸一口气。
察觉到自己失态,温少迎连忙松开了容惜辞的胳膊,但眉宇间的震惊与急切却未散去:“你……你识得我弟弟?他在何处?!”
被他这么一问,容惜辞也给问住了,挑眉反问道:“我咂个知晓,他是你弟弟,你自个儿都不清楚?”
霎时,温少迎身子瘫软了下来,叹息着摇头道:“我不知,他自小便同我们家人失散了,我寻了许多法子都未寻到他。”他又轻轻地抓住了容惜辞的胳膊,急切地道,“你知晓他,你可否告知我他在何处。”
容惜辞一顿,在惊疑于这兄弟俩之间的故事时,又不由得叹息,他又怎知晓现下的温御修在何处。将温少迎的手拨下:“你若想知,便活下来,去寻罢。我也不知他在何处,只是意外识得他罢了,之后便各分了东西。”
“是么,”原本亮起的双眸又恢复了黯色,温少迎叹恨地喃喃自语,“十几年了,我寻了他十几年,家里人都要我放弃,我却一直都未放下。本想着明莲这儿势力庞大,可以帮我寻着,却未想还是一场空。”
“你接近明莲,便是为了寻你失散已久的弟弟?”容惜辞疑惑地道。
身子一怔,温少迎无奈地冷笑:“呵,也可算是罢。一方面为己,一方面为利。可是我却未想,我竟然同他……呵,我终归还是负了他,负了他……”一声叹息随着最后一句“负了他”在寂静的林中飘飘荡荡,三分痴怨三分忧伤,道着说不清的落寞。
容惜辞经历甚多,哪听不出来这话里的绵绵情意,愕然一怔,他实是未想到,这温少迎竟然同明莲有过情意。遥想方才所见的明莲模样,容色狼狈,一点儿也不似平日里所见那雷打不动的模样,且他竟然只带了几个手下,便冲出来寻人,可见心切。
他未曾想,这向来换男人如换衣服那般的明莲,竟会有过一段情,而那人竟然还是,温御修的大哥?那若是这般,明莲接近温御修,屡次不杀他,是因温御修大哥之故?
可是,这两兄弟不是自小失散了么,明莲又怎知晓温御修的身份。
疑惑之下,容惜辞问了出口:“你弟弟是如何同你失散的,如此多年,你一直都未见过他么。”
温少迎一顿,怅惘地抬头,望着那一轮明月,幽幽回忆:“我弟弟乃是庶子,自小便不得家人宠爱,而他娘早早便过了世,整个家里,唯有我同他最亲。他极其懂事聪明,依我说,兴许他比我更适合担任庄主之位。可惜,在十数年前,他七岁之余,同我们一块出外看花灯,本来乐事一场,岂知他半途腹泻,他奶娘带他去寻茅厕,结果,只有奶娘一人归来,哭着说他不见了踪影,我们四处去寻,却遍寻不到。之后数年,我一直未放弃寻找,而他因是庶子之故,爹对他不亲,家人之中都无人关心他的下落。十数年了,今年他应有十八了,可是,我仍旧未能寻到他。恩人,”他挣扎着要跪下,骇得容惜辞忙扶起他,“你若知晓他的下落,请告知我可好。是了,你是在何处见过他的,他可好?”
容惜辞薄唇一抿,谎骗道:“他一切都好,你放心罢。我是四处流浪之人,我不知我所见他之地是在何处,也许是南方的方向。你若想见他,便努力活下去,循着那处去找,我想,终有一日,你定能见着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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