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要价 (第2/5页)
“老祖宗好,在下辜世才,华天国安定州人士,和国公是老相识......有颇多业务往来。“辜老头一边微微低着腰一边将一张契约递了过去,老祖宗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由贾管家接过。
“老祖宗,是小霜得卖身契。“贾管家弯腰对老祖宗说。
“哦,是来领人的吗?“老祖宗稍稍欠了欠身子问。
“正是,银两我已经付清,但因为小霜在贵王府做事,所以......。“
“按理说......。“老祖宗将眼神望向黄尚,见黄尚不停得摇头,老祖宗继续说着:
“按理说,这种卖身契,在我华天国是不允许的,而且你可知小霜是我家琮儿的内侍,你这样就把人带走了?“老祖宗沉声说着。
“贾管家,去把小霜叫来。“老祖宗吩咐着。
小霜双手放在腹部低头匆匆进屋,站在黄尚身后一言不发。
“小霜,你可知这个?“老祖宗将契约递给小霜问。
“老祖宗,奴婢不知,奴婢只知道在我小时候,已经......已经卖...给王府了。“小霜低头轻轻的回答。
“辜大善人,你可听清楚了,小霜在七岁的时候,其母亲已经和我王府有一份契约,不过不是卖身契约,而是做工契约,也就是说,小霜从那时起,就必须在我王府做事。“
黄尚现在才算明白,小霜在王府的身份,其实就是包身工,这种包身工的性质就是除非雇主不满意,否则你得一辈子都在这里做事。
包身工制度自然不好,因为这是剥削人的一种方式,尤其是那些吝啬的雇主,理论上是雇主,实际上就是主人,但华天国在制度上确实不允许人的买卖,包身工是一种钻制度空子的做法。
对于包身工的命运,雇主一家的态度决定了包身工的人身。
对于象王府这种雇主,自然不会可口月银以及随意打骂,这也是在小霜七岁那年,她母亲愿意将她送入王府的一个原因,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小小的小霜自己主动要来王府做事。
小小的年纪,抱负却很高远。
没有办法,小霜当时的处境,容不得她象别人家的女孩那样生活。
“老祖宗,既然小霜只是在王府做事,人却并不属于王府,现在有她母亲的签字画押,人是属于我辜世才的,我有权利将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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