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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路的时间一长,张翠花一家就越发艰难了。
哪怕大狗和二狗懂事,用床单把箩筐里的红薯芋头包出来一些抱在自己怀里,给张翠花减了点重量,依旧无济于事。
如此一对比,可不就是龟速吗?
走走停停一整宿,也只走了三十五六里的路。
不过这也正常。
毕竟是夜里赶路嘛,又拖家带口负重满满的,能走得快才有鬼咧。
这不?
把孩子丢到山上喂狼去。
因此,这一威胁对孩子们格外奏效。
不敢哭,就只能抽抽。
寂静的夜里,娃娃们那被压抑着的抽泣声,此起彼伏。
但不得不说,掐骂过后,孩子们又能多走一段。
赵里正说了,速度上不来,那就拿时间来凑。
多花些时间来赶路,总有到达南边的一天。
大家伙儿对此自然是没有意见的,因为除了往南边走,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留在这吗?
不怕敌军打过来的话,倒是可以试试。
等到掐骂也没有用了,大人们就只能或抱或背,艰难前行。
好在大家伙儿的状况都是差不多的,队伍前进的速度不快,几乎可以算得上龟速。
平均一个时辰下来,只能走六七里左右。
要知道,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步行速度是一小时三到七公里。
也就是说,半个时辰可以走六到十四里的路,一个时辰,怎么也得走十几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