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王宝强说(1 / 2)

从今往后 灵遁者 1573 字 4个月前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资料公有,两性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恩格斯还说了:“在婚姻关系上,即使最进步的法律,只要当事人在形式上证明是自愿,也就十分满足了。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是怎样的,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王宝强和马蓉走到一起了,都是自愿的。你可以说马蓉看上王宝强的钱了,你也可以说王宝强看上马蓉的容貌了。本质都是生产关系在作祟吧。

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门户之见,父母之命对于婚姻的影响。其实婚姻选择的是一种生产关系。具体表现为生活方式,生活中的地位等等。

马蓉和宋喆在此次事件中是过错方,遭受吃瓜群众的口水压力,是必然的。这是从道德方面说的。

但社会是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制约的。那么宝强的离婚判决结果,就不难推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即使作为过错方,也应该享有共同财产权利。马蓉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就是多分和少分的区别。

我想对王宝强说

——灵遁者

王宝强离婚事件持续这么长时间,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显然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事件了,而不仅仅是个人家庭事件。所以大家很期待最终的法律判决,这也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最重要的是这会影响大家对于婚姻的认识。

从事件开始说起,宝强一则离婚声明,最重要的一句是:“但我绝对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这则声明引来很多不同声音,有人说是为了炒作,因为宝强的新电影要上映了。也有人分析发布声明的时间和宝强公司股权变更时间,说宝强不是“傻根。”

将心比心,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永远是我们应该先做的。宝强本身就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结婚,交友,吃饭,生孩子等都是被广泛关注的。与其被爆料,偷拍,不如光明正大的说明。所以这很正常,谈不上炒作。

那么我们吃瓜群众可能会问:“造成这样的悲剧是什么?”这是个很大的伦理问题。

我这样来说,看到一个《陕西蓝皮书》发布的新闻:“014年全省共有70898对夫妻协议离婚,粗离婚率为1.86‰(不包括诉讼离婚案件数),与全国离婚率相比总体保持同步增长的态势。总体上陕西离婚率水平处于全国中等靠后位置,最突出的特点是“80后”离婚多、陕北人离婚多、高学历离婚多、“闪婚闪离”多。随着青年群体“离婚自由主义”的倾向日益突出,预计陕西省离婚率继续保持递增态势的可能性较大。”

其中80后离婚占到陕西离婚的50%。蓝皮书说明了两个原因:1、80后普遍学历高,自主性强。、“80后”女性由于经济独立能够承担离婚带来的风险,主动提出或起诉离婚的比例明显增多。

至于说宝强不是”傻根”,这很对。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找个律师,做后续离婚安排,都是人之常情。生活中谁也不傻,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单纯一味的付出,对婚姻往往不是好的。

王宝强无论是出生,长相以及在荧幕中塑造的形象,都是诚实,善良,勤奋的小伙。再加上马蓉是过错方,舆论一片倒向宝强,也是合理的。很多网友就说这是现实版的潘金莲与武大郎。

其实在我们的周围,类似的婚姻事件不在少数。但非公众人物,传播自然就不广。娱乐圈类似的事件更多,是因为环境使然。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圣人,这是必然的。所以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很重要。婚姻关系的本质不是爱,不是性,不是孩子,不是这些具体的东西。婚姻关系的本质还是生产关系。

恩格斯先生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有详细的研究和调查说明。在文中恩格斯这样描述:“一夫一妻制度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间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它是建立在丈夫统治基础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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