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比赛(3 / 3)

反而让缠足越演越烈,发展到了鼎盛。

清朝的女子除了继续明代弓、小的审美外,还发展小、瘦、尖、弯、香、软、正。

康熙三年曾下令,凡是康熙元年之后所生之女,若是有违法裹足的,可以移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查,枷一个月,责四十板。

但禁令仅仅也只维持了四年。

缠足并不仅仅只是身体上的伤害,长时间的缠足也开始让女子们疾病缠身。

相比于如今的女子模样,她更想让自己的女儿成为后世那样的姑娘。

……

曾经南唐后主李煜的妃子,为了能够讨宠,就用丝绸裹出能够在金莲上跳舞的小脚,只是让自己的舞姿变更加优美。

李煜看了特别欢喜,所以所有的嫔妃,也都开始了裹脚之旅。

这些东西兴起于后宫,但是却被一些大夫广泛的推崇,也就延伸到了所有的女性,到南宋时期,它便成为所有女子都需要的品德。

脚间的皱褶很难清洗,容易积聚细菌,畸形的步态使人容易摔倒,阻扰了女子的社交活动。

这些限制使她们更加被削弱,女子的社会地位愈加低下。

直到辛/亥革*命后,从城市到乡村的缠足之风才逐渐被废除。

裹脚一般是从五六岁的时候便开始了。要把大拇脚趾以外的其他四个脚趾头,和脚掌纷纷掰断,弯向脚心的位置。这种痛苦想都不用想,就知道有多难熬。

在明代时,这种做法最初仅限于皇宫内部,之后,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

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

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入关后,多次下令禁止女子缠足并予以罪罚,但并未得到很好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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