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情练达 (第3/5页)
案件惊动朝廷中央,案件交由王安石和司马光共同审议,荆国公根据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认为阿云尚在守孝期间,便由叔叔强行做主,被蒙骗嫁与了韦大,此婚发生在尚在阿云守孝期间,故婚姻的合法性有瑕疵。
况在后来阿云逮捕后,阿云主动坦诚了其怒而刺夫的种种情况,当中并未隐瞒任何事实,属于主动坦白,故而应轻判阿云。轻判后的阿云没过两年,遇朝廷大赦天下,便很快被释放出牢,还其人生自由,重新过上她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这一案件中,荆国公做的本应无任何瑕疵。
但官场上的事,有时因为政争,你的对手也会鸡蛋里挑骨头,非要给你说出一些不是。
阿云案中,与荆国公政见不合的温国公司马光,在阿云案上就与荆国公意见相反,认为阿云既然嫁夫已成事实,就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既已嫁夫,却又怒伤亲夫,此举谋杀亲夫,有违三纲五常,当重典。当时朝廷维新,哲宗皇帝支持变法人士,故而听从了荆国公王安石的意见,轻判阿云。当然通过此案,也是想树立今朝不同于往朝,社会维新,古法可变,今法救人。
事过十六年后,变法也遭遇种种挫折,未能事事如意。神宗皇帝驾崩后,哲宗皇帝继位,荆国公被罢相,温国公拜相,而阿云案也整整过了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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