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老君显灵? (第2/5页)
别说吃狗肉了,就是骨头都称不了二两。
胡振华恍然大悟:小土狗盯上了那滩血。
“傻狗,有肉不吃,去舔血!”
胡振华被自己的想法吓的半死。
之前躺了数个小时,小土狗居然没在自己脑袋上啃几口。
最令胡振华恐惧的是:自己的思维方式,妥妥的畜生。
不,用畜生这个词,那是对畜生的侮辱。
畜生里有好有坏,而自己的这个身体,妥妥的头顶生疮、脚底流脓,生儿子没屁眼,不,是断子绝孙。
不但对别人狠,对自己也坏的发黑,居然给小土狗出主意吃了自己。
妈的!
胡振华看向小土狗的目光柔和了许多:感谢狗哥不吃之恩。
这思维方式才对嘛!
作为二十一世纪五好青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好吧,只发展了一小半。
不过,那也是三观正,心地善。
品德甩民国胡振华几百条街。
狗洞处,饥饿战胜了恐惧,小土狗跑了进来,继续舔食地上的那滩干涸的血迹。
胡振华摸了摸后脑勺。
钻心的疼。
还没来的及研究一下伤口,外面嘈杂声传来,并且越来越近。
“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打死他”
······
胡振华大怒,随手摸出腰间的勃朗宁手枪,准备大开杀戒。
从来只有咱们保密局欺负人,我看谁敢炸刺?
只需要一个‘赤色分子’的名头,就可以抓人,到了保密局的地牢,嘿嘿。
胡振华推开破门,向外望去,几百米外,乌央乌央的全是人,少说也有上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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