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张九龄出局,李林甫专掌相权 (第2/5页)
五月份,玄宗把李林甫用为宰相,主管礼部,形成了以张九龄为主的三人宰相班子。
此时的李林甫刚入相位,对张九龄、裴耀卿非常敬重,张九龄虽然瞧不起他,却也挑不出他任何毛病。
在三人近两年的“蜜月期”里,朝中发生了三件大事:
第一,改变粮食漕运方式。玄宗之前,关中所用粮食大都来自江淮一带,先走水运抵达洛阳含嘉仓卸载,再改陆运,牛拉车拽的七八天左右送抵长安。概算下来,每运两斛米(1斛等于60公斤)约需运费十文。
建唐初期,关中人口较少,这种方式虽费时费力,但还能接受。玄宗以后人口增长迅猛,其弊端也开始显现。
为解决这个问题,玄宗指派曾担任过户部尚书的裴耀卿为江淮、河南转运使,全权负责此事。
裴耀卿在运河口设置转运站,分别于转运站东、西两侧修筑河阴(河南荥阳)、柏崖(河南济源西南)两座粮仓,在三门峡东、西两侧修筑集津仓、盐仓。又派人开凿沟渠十八里,用以避开三门峡附近险要河段,
工程竣工后,来自江淮的粮食先储存于河阴仓,再经黄河、渭水上的各座粮仓逐级运转,水通则行,水浅则贮。三年内,累计运米七百万斛(约42万吨),节省运费三十万缗。
有人劝裴耀卿把这笔钱献给朝廷邀功,裴耀卿说:“这是公家在运粮上节省下的利钱,怎可拿来讨好!”奏请全部用作平抑粮价的经费。
由此可以看出裴耀卿的能力与操守,此事若是放到唯利是图的人身上,恐怕早就当成天大功劳,把钱上交玄宗挥霍了。
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其实就体现在对待名利的态度上!
第二,洛阳报复杀人案。开元十九年(731年)十一月,监察御史杨汪奉命调查嶲州都督张审素贪污案,期间遭到张审素部下董远礼带兵威胁。杨汪随即禀明玄宗,以对抗朝廷、企图作乱的罪名处死了张审素,张审素两个儿子张瑝、张琇也坐罪流放岭南。
杨汪处理完这个案子,回到朝中把名字改成了杨万顷。张瑝、张琇从岭南逃回,伺机为父亲报仇。
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三月十一日,两人在东都洛阳用斧头砍死了杨万顷,写了封替父申冤的信绑在斧头上,放置于杨万顷尸体旁。又跑出洛阳,寻找与杨万顷共同害死父亲的仇人,走到汜水(河南荥阳)被朝廷抓获。
当时的社会治安状况极好,每年处决的死刑犯不足百人,这件杀害朝廷高官的命案,立刻引发了朝野震动。
玄宗令有司议定罪行,多数人认为张审素虽然贪污,但罪不至死,张湟、张琇年纪轻轻就懂得替父报仇,这是孝顺刚烈的体现,应当加以怜悯从轻发落。
张九龄对此持赞成态度,裴耀卿、李林甫觉得如果不杀二张,会败坏国家律法。玄宗支持裴、李意见,对张九龄说:“情有可原,法不可容。”
随即下达敕令公示天下:“国家设置律法,是为了制止随意杀伤。如果每个人都因私仇辗转报复,哪里才是尽头!国家有法,就是曾参杀了人,也不能宽恕。将张湟、张琇交由河南尹处死。”
士民们哀怜二子,集资将他们埋葬于北邙山,还自发替两人作悼词,张贴在交通要冲。
此事让我想起了不久前发生的张扣扣替母复仇案,直到现在人们仍在议论纷纷。
情大还是法大,这是个至今都无法绕开的伦理难题!
第三,组织建唐首次歌舞比赛。开元二十三年正月,因天下承平已久,玄宗本着与民同乐的想法,下令距京城三里内各州、县刺史,亲自带着本境歌舞团到长安武凤楼下比赛。之所以把这事做为大事,是因为这是有唐以来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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