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权相之争(二)贤相崔佑甫 (第2/5页)
时任中书舍人的崔佑甫指着常衮,对众人说:“你们看看,难道做臣子的给君王哭丧,还有扶礼这一说吗!”
此话传到常衮耳中,两人算是彻底结下了梁子!
不久,常衮带领礼部官员制定百官服丧天数。依礼,德宗需为代宗服丧二十七天,这是写进大唐律法的,无须讨论。
关于百官服丧天数,代宗在遗诏中其实交代的也很清楚:“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我死后,大家服丧三天即可正常工作。
本来挺明白的事照着办就行了,可常衮非要矫情,楞说遗诏中所指“吏人”是普通百姓,不包括文武群臣在内,文武群臣都应陪着德宗共同服丧二十七天。
崔佑甫严正指出:“朝野中外莫非天下,凡百执事孰非吏人。先帝讲的多清楚,连遗诏你都曲解,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毫不留情地揭露了常衮虚伪做作的一面。
常衮恼怒异常,认为崔佑甫以下犯上有违礼制,立即奏请德宗,将崔佑甫贬为潮州刺史(今广东潮州)。
唐时,中书舍人与州刺史在官职上差别不大,区别就在于要去任职的地方。
潮州,古时属岭南界,典型的烟瘴地,距离长安三千多里!以当时的交通条件和治安状况,已近六十高龄的崔佑甫恐怕都没办法活着走到,由此可见文官杀人不见血的阴狠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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