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恶之法器(谢谢“困籽”的大神认证) (第3/5页)
“其余九成之人,皆是农奴。”
“据说吐蕃法典上有明文写着:上等上级人命价位,与尸体等重的黄金。下等下级人命价为一根草绳。”
“上层贵族和僧侣,动辄对农奴挖眼、割鼻、砍手、刖足、抽筋、剥皮,活得连畜生都不如。”
“赤杰拔,我说的可对?”
吐蕃宰相额头冒汗,但不敢撒谎,道:“回仙人,确实有这条法令。”
史尚书道:“偏远之地,果然蒙昧未开化,居然还如此对待自己的子民。”
“不错。”有官员也怒道,“九成子民为农奴,如此暴政,天理难容。”
“阿弥陀佛,张公子慈悲。”慧圆道,“请问这与张公子提到的法器,有何关系?”
张天道:“正是在这样的制度之下,吐蕃的贵族和喇嘛,发展出种种匪夷所思的法器。”
“阿姐鼓,乃是采用少女人皮做成手鼓,越虔诚信佛的纯洁少女越好。”
“喇嘛为了保存灵气不失,会将少女耳朵刺聋,将少女的嘴巴毒哑。”
“这样,生剥人皮之时,少女才不会哀嚎泄露灵气。”
“什么?!”安朝众人不敢相信。
“如此邪异,怎么会是佛门的法器?”慧圆道。
张天冷冷道:“不急,我还未说完呢。”
“既然要做鼓,那么少女的腿骨亦不能浪费,正好用来做槌棒,敲着那人皮做的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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