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去大队长家做客 (第2/5页)
考虑到黄桃罐头和橘子罐头在北方比较常见,所以她特别挑选了南方的荔枝罐头。
此外,还有一个小巧玲珑且制作精美的钱包,其大小只有手掌般大。
这钱包是以前原主跟着奶奶学习刺绣时完成的作品,总共有十几件之多,而朝颜选择了其中最为精致的一个作为礼物。
女孩子之间,送自己的手工不算贵重。
“桐桐姐,这个钱包送给你,是我亲手做的,你可千万别嫌弃呀!”
张佳桐满心欢喜地接过钱包后,放在手心里反复端详起来,惊讶地问道:“这真的是你自己动手做的,不是从外面买来的吗?”
“当然啦,确实是我自己做的!”朝颜肯定地点了点头。
原主会的我也会,约等于我做的,没毛病!
“这也太好看了,比买的还好看!”
张佳桐惊叹道,并忍不住拉起朝颜的手仔细端详起来。
只见朝颜的手指纤细修长、白嫩如葱,而对比之下自己的手却显得粗糙许多。
她不禁自嘲道:“妈呀,这小手也太巧了吧!我最多也就只能给自己缝补个袜子,跟你相比,我这简直就是猪蹄子啊!”
“哈哈哈……桐桐姐太夸张了,明明就很好看呀!”朝颜真诚地回应道。
事实上,她所言非虚,张佳桐的手也只是略微有些肉感,十分漂亮。
这样的手显然没有经历过太多繁重的劳作,这种据说是有福气的象征。
“谢谢妹妹啦,那我就不客气地收下咯,我真的非常喜欢!”张佳桐满心欢喜地说道。
“桐桐姐喜欢就好。”朝颜微笑着回答。
“喜欢喜欢,我还是第一次收到比我年纪小的妹妹送的礼物呢!”看着手中精美的礼物,张佳桐难掩兴奋之情。
从她愉悦的表情可以看出,她内心深处确实渴望拥有一个年龄较小的弟弟或妹妹。
大队长张国富的双亲早已离世,上面还有两位兄长与一位姐姐,而他作为家中幼子,最为出类拔萃。
想当年,他已是营长之衔,但因负伤不得不退役还乡。
他把工作让给了更需要的同志,而自己回到村里担任大队长一职。
他与妻子李素芬共育有二子一女,长子张家安,时年二十四,任职于县公安局。
次子张家康二十一岁,已从军三载有余。
小女儿正是张佳桐,芳龄十八,即将完成高中学业。
由于大爷、二大爷以及姑姑家的兄姊们皆年长于她,所以尽管她年岁尚小,辈分却不小。
那些比她年幼的孩子都叫她为姑姑或小姨,如今终于有人叫她姐姐,她怎能不欣喜呢?
“啥事这么开心?老远便听到你嘎嘎乐,女孩子家的,怎就不能矜持一些?看看人家小苏多文静。”
“婶子!”
“哎,小苏坐着,跟婶子别客气!”
“娘,我都已经当了你闺女十几年啦,你居然还妄想着让我变得文静些!我告诉你,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要不你可以考虑重新换一个闺女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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