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这个孩子我不要 (第5/5页)
双方争执到最后,赵晴退了一步,答应留下孩子,却也提出了条件。
她要管家。
赵晴想握住孙家的钱,往后孙在良的工资交给她,不能再让孙母握着。
孙母再顾不得孩子的事,怒从中烧,叱骂着赵晴。
她提出的这个条件,很难让人不怀疑她是故意拿孩子做交换。
孙母不愿意,她管家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轻易把钱交出去。
赵晴二话不说就出门,“那就没得谈了,我现在就去医院把孩子打了。”
最后争执的结果,当然是孙母退让。
管家不可能,家里的钱不只是孙在良的工资,还有她男人用命换来的抚恤金。
但孙母承诺赵晴,以后孙在良的工资就让她去领。
赵晴勉强接受,肚子里的孩子得以留下。
贺飞燕偷偷说道:“嫂子,赵晴可真厉害。”
姜榆点点头,“她很清醒。”
兴许从一开始,她就不是想要管家,只是想拿回孙在良的工资。
贺飞燕压低了声音:“我听说孙在良大姐要回来了,赵晴想握住他的工资也正常。”
姜榆对孙家的事不甚在意,没搭话。
却又听见贺飞燕开口:“嫂子,阮大妈以前还打过我大哥的主意,想把她女儿嫁给我大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