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全江湖追杀之后 第19节 (第5/5页)
第21章 萍水
“天下第一大恶人”这个名头一开始并不是江湖中人给叶阎三取的,而是他引以为傲的自称,按他的话来说,“人生在世,总要有个第一,当不了武功第一,人品第一也可以;当不了正数的,倒数第一也未尝不可。”
这人从七八岁开始就在西北的一个小镇上偷鸡摸狗,某天无意间被卷入一场江湖纠纷中,侥幸从佛像下摸出了半本武林秘籍,上面记载着一个已经失传的招式,名叫“通骨神爪”。
叶阎三多少是有点武学天分在身上的,居然就这样无师自通了。
自此,小恶人变成了大恶人,小鬼变成了大阎王。
其实论武功来说,十来岁的叶阎三充其量只能说是个江湖二流,然而西北那一带根本没什么正经门派,全是一些旁门左道之徒,居然让这厮做了西北一霸,为非作歹数十年。
这十年中,叶阎三干得最出名的,也是他本人最为得意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抢了云煌县县令嫁女儿的车队,第二件,以弱胜强,设计将中州一带收了悬赏赶过来的名门子弟们杀了个干净,第三件,屠城。
没错,屠城。
屠的是一个叫宁西的西北小城,约莫九千人。
那时候大约在二十年前,叶阎三带着他的三个徒弟,焦泥,花无乐,叶晓归来到宁西附近,忽然决定要干一件大事。
于是四个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半夜,杀了看门的守卫,一人守着城门,其余三人冲进去,一家一家地烧杀抢掠,整整七天七夜,城内火光冲天。
第八天的清晨,一个驿差打马经过宁西,直接被城内的人间炼狱景象吓得直接从马上跌了下去。
自此,叶阎三这个名字在江湖中逐渐成为了一个疯子禽兽的符号,但凡有点良知的人,都想将这个活畜生千刀万剐,当年有亲人好友死于其手的,更是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
当然,他也没有得意太久,叶阎三在屠城之后,惹了众怒,一时间全江湖追杀,出手的并不只是一些江湖二流门派帮会,还有成名的高手,打得叶阎三那是抱头鼠窜。
在逃亡中,叶阎三跟他那三个恶人徒弟起了内讧,争吵中他自食恶果,跟其中一个徒弟一起掉下了悬崖,此后,就再也没有听过这个人了。
“你说顶替你的人是叶阎三?他图什么呢?”莫远眉头紧锁,十分不解,“你现在还是‘死’的,悬赏刚刚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