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2011年11月)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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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上的人康奈尔一个都不认识。来应门的人不是邀请他来的人,这人无所谓地耸耸肩,就放他进去了。他至今还没见到邀他来的加雷斯,他们一起上批评理论的研讨课。康奈尔知道一个人来参加聚会是个坏主意,但和洛兰通话时,她说这是个好主意。我一个人也不认识,他说。她耐心地说,你要是不出去见人,你就谁也不会认识。此刻他独自一人站在一个拥挤的房间里,不知道该不该把外套脱掉。在这里独自徘徊形同犯罪。他觉得周围的人都嫌他烦,都在强忍不去瞪他。
终于,就在他决定要走时,加雷斯进来了。见到他让康奈尔大松一口气,这又让他对自己感到厌恶,因为他跟加雷斯甚至算不上熟,也不是特别喜欢他。加雷斯伸出手来,康奈尔绝望地、诡异地发现自己在和他握手。这是他成人生涯中的一个低谷。大家正在看他们握手,他对此确信无疑。真高兴你来,哥们儿,加雷斯说,很高兴见到你。我喜欢你的双肩包,很九十年代。康奈尔背着一个极其普通的藏青色双肩包,上面没有任何特征能将它和聚会上数不清的背包区分开来。
呃,好吧,谢谢。他说。
加雷斯是那种参加各种大学社团的人气王。他毕业于都柏林一所很大的私立中学,总有人在校园里跟他打招呼:你好,加雷斯!加雷斯,你好啊!他们甚至隔着前庭广场就会跟他打招呼,就为了能让他挥手致意。康奈尔亲眼见过。我从前很受欢迎的。我以前是校足球队的,他想开玩笑地说。这里没人会觉得这个笑话好笑。
你要来点喝的吗?加雷斯说。
康奈尔带了半打苹果汁,但他不想再因为什么举动把注意力吸引到他的双肩包上,免得加雷斯又想对它评头论足。谢谢,他说。加雷斯穿过房间一侧的桌边,拿了瓶科罗娜啤酒回来。这个行吗?加雷斯问。康奈尔盯着他看了一秒,不知道他这么问是反讽,还是他真的在对自己卑躬屈膝。他没法判断,只好说,嗯,这个挺好,谢谢。大学里的人都这样,前一秒还自命不凡,后一秒又表现得低声下气,以展现自己有教养。在加雷斯的注视下,他啜了一小口啤酒。加雷斯咧嘴一笑,似乎不带任何嘲讽地说,你慢慢喝。
都柏林就是这样。康奈尔的所有同学都有着一样的口音,胳膊下夹着同一尺寸的苹果笔记本电脑。研讨班上他们激情洋溢地表达观点,开展即兴辩论。康奈尔既无法形成如此直截了当的观点,也无法有力地表达它们,刚开始,他强烈地感觉自己低人一等,仿佛他不小心升级到远高于自身水平的智力等级,连理解最基本的前提都很费劲。后来他渐渐开始纳闷,为什么课堂讨论总是这么抽象,缺少实质性细节,最终才意识到,绝大多数同学其实没有完成课前阅读。他们每天来大学上课,就他们从没读过的书进行激烈辩论。他于是明白,他和他的同学不一样。他们能轻松地产生观点,并自信地表达它们。他们不担心显得很无知或自负。他们都不蠢,但他们也没比他聪明多少。他们只是以另一种方式行走在世界里,而他大概永远不会理解他们,他也知道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他,甚至不会尝试去理解。
反正他每周只有几节课,于是其余时间他都用来读书。晚上他在图书馆待到很晚,读老师布置的阅读材料、小说、文学批评。他没和朋友一起吃饭,就在午餐时间读书。周末要是有足球赛,他不会看实况,而是继续读书,只查看球队新闻。有天晚上,图书馆要关门时,他正好读到《爱玛》里奈特利先生似乎要娶哈丽埃特了,他不得不合上书,怀着一种奇怪的躁动走回家。他觉得自己很好笑,居然如此沉浸在小说情节里。在智性上,为虚构人物是否结婚的事牵肠挂肚感觉不够严肃。但的确如此:文学让他动容。他有位教授将之称为“被伟大艺术触碰后的愉悦”。这种形容几乎有点性感。某种程度上,奈特利先生亲吻爱玛的手,带给康奈尔的感觉并非与性完全无关,但这二者间的关系是间接的。这让康奈尔意识到,他需要运用阅读时的想象力来理解生活中的人,和他们亲近。
你不是都柏林人吧?加雷斯问。
不是。我是斯莱戈的。
真的?我女朋友也是斯莱戈的。
康奈尔不知道加雷斯希望他对此作何评价。
哦,他弱弱地回答,好吧,真巧。
都柏林的人经常用这种怪怪的口吻聊起西爱尔兰,仿佛它是外国,但是一个他们自认为非常了解的国家。有天晚上,康奈尔在工人俱乐部跟一个女孩说他是斯莱戈人,她做了个鬼脸,说,没错,你看起来就像。大家似乎开始认为康奈尔其实喜欢这种傲慢的人。有时晚上一起出去玩时,在一群穿着紧身裙、涂着完美唇妆、带着微笑的女人里,他的室友尼尔总会指出其中一个,说,我敢打赌你觉得她很好看。结果那人永远是一个鞋子很丑、一脸不屑地抽着烟的平胸女人。康奈尔还不得不承认,没错,他的确觉得她很好看,他甚至会尝试跟她聊天,然后回家后心情比出门前还糟。
他尴尬地环视一圈,问,你住这儿吗?
没错,加雷斯说,就学校宿舍而言还算不赖,对吧?
对,没错。其实相当不错。
你住哪里?
康奈尔告诉加雷斯,自己住学校附近一间公寓,就在布伦瑞克广场边一条小路上。他和尼尔合租一个储物间改成的卧室,两张单人床各抵一面墙。他们和两个永远不在家的葡萄牙学生共用一个厨房。公寓防潮设施有问题,晚上经常冻得康奈尔能在黑暗中看见自己呼出的气。但好在尼尔人还不错。他是贝尔法斯特人,也觉得圣三一的人很怪,这让康奈尔很安心。康奈尔和尼尔的朋友已经混得半熟,也认识了自己绝大部分同学,但还没和谁好好说过话。
在卡里克里,康奈尔的内向似乎从没妨碍他和人们相处,因为大家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从来不需要自我介绍,或向别人展示他的性格。说起来,他的性格更像是他的身外之物,由别人的观点所左右,并非由他自己创造或生产。如今,他觉得自己是隐形的,没有存在感,没人听说过他。尽管他的外貌没有发生变化,他主观上觉得自己比以前难看了。他对自己的穿着也更敏感。他班上的男生都穿着一样的油蜡猎装夹克和梅红色休闲裤,康奈尔倒不是说对别人穿什么有意见,他只是觉得自己要是穿成那样就是个彻头彻尾的蠢货。同时,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衣服又便宜又土。他只有一双很旧的阿迪达斯训练鞋,他穿着它到处走,甚至穿它去健身房。
他如今周末还是会回家,因为他周六下午和周日早上在加油站打工。大部分人都不在镇上,要么在上学,要么在上班。卡伦和她的姐姐住在卡斯尔巴,康奈尔自高考结束后就再没见过她。罗布和埃里克都在戈尔韦学商科,好像从来都不在。有的周末,康奈尔连一个老同学都见不着。他傍晚坐在家里,和他母亲一起看电视。你一个人住是什么感觉?他上周问她。她微笑着说,哦,好得不得了。没人把毛巾扔沙发上,水槽里没有脏盘子,好极了。他点点头,没笑。她开玩笑地推了他一把。你想要我说什么?她说,我每天晚上哭着睡着?他翻了翻白眼。当然不是了,他嘟囔道。她说他搬走是件好事,她替他高兴。搬出去有什么好的?他说,你一辈子都住在这儿,你不也挺好。她直愣愣地盯着他,说,哦,所以你计划把我埋在这儿了,是不是?老天,我才三十五岁。他忍住没笑,虽然他确实觉得这很好笑。我明天就可以搬走,劳您费心了,她说,这样我就不用每个周末都看你那张苦脸了。他实在忍不住了,还是笑出声来。
加雷斯说了什么,康奈尔没听清。房间里一对很小的音响正在大声放《王者之声》<a id="jzyy_1_72" href="#jz_1_72"><sup>(1)</sup></a>。康奈尔朝加雷斯凑近了些,问:你说什么?
我女朋友,你该见见她,加雷斯说,我来介绍你们认识。
康奈尔很高兴暂时可以不用说话,便跟着加雷斯走出主门,来到进门的楼梯上。大楼正对网球场,晚上锁着,看上去空空荡荡,有点瘆人又有点酷,在街灯下泛红。有几个人在几层台阶下面边抽烟边聊天。
嗨,玛丽安,加雷斯说。
她抬头看他,举着烟,话讲到一半。她穿着一条裙子,外面套了件灯芯绒夹克,头发夹在脑后。灯光下,她那只举着烟的手看上去修长而空灵。
哦,对哦,康奈尔说,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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