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错过最爱的那一刻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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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东圳一个人从B城马不停蹄地开车赶过来,他心急如焚,担心她会一直那么哭下去。他按照写意留的地址,在游乐场找到她。没想到,那个时候的写意,神色恬静地坐在公园的木椅上,和前面的几个小朋友说话,神色已经平静下来,全然没有电话中的失态。她和那些小孩几分钟就混熟了,一起猜字谜,赢的人分糖吃。
有个胖乎乎的小孩四处找了根枯树的枝丫,问:“阿姨,你说这是什么?”
“木棍。”写意说。
“四个字的。”
写意想了想:“一根木棍。”
确实是四个字,她从小就这样,无厘头,捉弄人是一流。
詹东圳在旁边看得只摇头想笑。
果然,她的答案让小胖有些措手不及,急忙摆手说:“不是不是,不是这个意思,就是用四个字说的那种话。”
“那叫成语。”写意乐了。
“对,对,就是成语,怎么说?”
这下可考倒她了,她侧了侧头,蹙着眉,“不知道。”太难猜了。
小胖扬扬得意地说:“这叫完好无损。”
然后,他又将枝丫折了一下,树皮还没掐断,继续说:“这是藕断丝连。”
写意听到,笑了笑,接过那棍子,一下子掰成两截,问:“那阿姨考你,这是什么成语?”
小胖挠了挠头,眉毛拧在一起,摇头说:“老师还没教,我不知道。”
写意眨了眨眼睛说:“这是一刀两断。”
嗖嗖的秋风吹乱她的头发,她恢复往常一般,唯一哭过的痕迹只是那双红肿的眼睛。她一直坚强得要命,从来没有在他面前落过泪,哪怕是父母去世的时候。
他见孩子们拿着糖离开,才走向她:“你干吗对着电话哭得稀里哗啦的?”
“那是因为我牙疼。”她说。
詹东圳替她在B城找了个僻静的住处,让她一个人住。写意关掉手机,拒绝看电视,不买报纸,窝在詹东圳的公寓里。牙疼果真来得凶猛,因为牙龈发炎,她整个脸都肿了起来,只好出门去药店买药,药店推荐了一大堆品种。
她皱眉,“不是我以前吃的那种。”
“以前吃的是什么?”药店的人问她。
她怔了怔,“我……不知道。”
在回家的路上,写意突然打了车去西郊东山的墓地。写意远远地看见那两座墓碑,从上数下来,路边第三个和四个。左边是父亲,右边是母亲。母亲不是他合法的妻子,为了尊重任姨,没有用双棺让他们葬在一起。照片上是父亲笑着的样子,他和她一样,只有一个酒窝。小时候,她那么调皮,那么捣蛋,可是父亲提起她的时候,依然很自豪,总说:“我的写意,我的写意……”
以至于写晴那么讨厌她。
所以,写晴说:“别以为爸爸叫你回来,你就是沈家的人了。告诉你,无论沈家的财产,甚至是詹东圳,我都不会让你分去半点。”
她当时淡淡地一笑,她什么都不要,只要她的阿衍。
在德国,有阿衍。
厉择良永远是人群中最出色的那个,在金发碧眼的人群中,他那样的亚裔却仍然惹人注目。修长的身材,眼睛是内双,头发修得刚好,不太长也不太短。每次剪完头发之后,耳后的皮肤会暂时暴露在空气中几天,白皙而且细腻。和那些打着耳洞,头发梳成莫西干样式,身上飘荡着刺鼻体味的白种年轻人完全不一样。每逢遇见女人对厉择良侧目,她便拉住他的袖子说:“我一定要把你盯紧点。”
写意去的那会儿,他已经在投资股票,和朋友合作开公司,常年开车往返于法兰克福和海德堡之间。他的脾气并不如现在这般古怪,只是有些寡言,为人很低调,这也是早被写意熟知的个性。她来得突然,德语不好,费了很多时间在语言上,也因为如此除了学校一般不出门,所以,一般都是他带食材回来做给她吃。
那天,厉择良又去了法兰克福,晚上不会回来。德国的冬天来得特别早,也比B城要冷得多,四点多就黑了大半。写意从学校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下来,可惜又将手套和帽子忘在了图书馆。随着暮色深沉,气温也急剧下降,冻得她够呛。她又懒得绕回去取东西,于是一个人抄近路,想从小巷里尽快赶回家。整个巷子里只有她一个人,脚步踩在雪上咯吱咯吱的,好像有回音。她走到一半,才开始害怕,紧张地回头去看,有些慌。
再一次转头以后,发现远远的前方急匆匆地走来一个人。她心中一紧,就怕遇见醉酒的流浪汉,于是将一钱不值的手袋朝胸前挪了挪,使劲攥住。眼看那人越走越近,她停下来,心提到嗓子眼,几乎想回头撒腿就跑。
就在这个时候,那人放慢了脚步,用中文喊了一句:“写意?”
那一瞬间,写意一呆,随即几乎是飞奔着跑去,扑在他的怀里,“阿衍!”
“你一个人怎么不走大街?”他说话的时候气喘吁吁的,好像从别的地方急忙赶来的。到了灯光下,写意才看到他走得急,在那么冷的天气里,额头居然冒出细密的汗。
“你下午说你不回来啊?”
“忙完了就回来了。”
下午下了大雪,他在法兰克福的时候突然想到不知道这么冷的天气留她一个人在家会怎么样,于是,他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回家,发现家里没人,又朝图书馆这边找来。
“那你来接我?”写意侧头问他。
他板着脸,没有回答。
写意乐呵呵地哈热气来搓手,她没戴手套,衣服上也没兜,所以十指已经冻成红色。
“手套呢?”他问。
“忘在学校了。”她说。
“什么时候长点记性,丢三落四的。”
他说完,将她的手捂在掌中搓了搓,他的手平时有些凉,可在那个时候却是暖暖的。
她傻傻地笑,“阿衍,你真好。”
他一抬头,才注意到她只穿着羽绒服,帽子围巾都没戴,便放开她的手,将自己的围巾取下来为她套上。
“哪儿还冷?”他问。
“手冷。”她撒娇。
这下他没辙了,他不习惯戴手套,冬天里手都是揣在兜里。于是,他解开大衣的纽扣,准备替她披上。
“不要,我哪儿有那么娇气,要是惹得你感冒了,更折腾。”
写意眼珠子一转,“这样吧!”
她抓住他的右手,一起揣在了他的大衣口袋里。他当时穿着一件藏蓝色的大衣,兜里都是他刚才焐热的温度。
她的左手,和他的右手,同时将那个口袋撑得鼓鼓的。
然后,写意嘻嘻地冲他笑,“这样就好了。”
她的五指从厉择良的指缝中穿过去,顺利地与他扣在一起。厉择良的手不经意间似乎僵了僵,紧接着,他没有刻意地迎合,也没有刻意地抗拒,只是那么自然而然地摩挲了几下,将温暖传递给她。
接着,她抬起自己晾在外面的另一只手,嘟囔着说:“对不起啊,右手小姐。阿衍的右手写出来的字很漂亮的,所以写意就先握他的右手了。不过,等一会儿阿衍就会来暖和你的。”
厉择良哑然失笑。于是,两个人就这么一起并肩回家了。不知道是走得急,还是气温突然升高了,或者是她紧张的缘故,握着厉择良的那只手的掌心开始有汗。她想伸出来擦一擦,却又不敢。她怕自己轻轻一动,惊动了他,再也不肯让她握。
那是他们第一次牵手,要不是她厚着脸皮冒出这么一个主意,还不知道是不是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从第一次相识到第一次牵手,居然经过了七年。
过了一会儿,他问:“那只手不要了吗?”
“什么?”
“你的右手。”
“要!”
于是两人调了个方向,换手又牵了一次。
写意一路喜滋滋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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