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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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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知道,我的名字很好笑。在我开始现在的工作之前倒是还好,但是四年前我入职了丽晶大酒店,成了这里的女仆,于是一切都变了。

我叫莫莉。女仆莫莉(Molly Maid)读起来很押韵,像在讲笑话一样。在成为女仆之前,莫莉只是个普通名字,是我妈妈起的。她很久以前抛下了我,我也对她毫无印象。我对她的认识止步于几张照片和外婆讲的故事。外婆说,妈妈觉得这个名字很可爱——叫莫莉的女孩有着圆圆的脸蛋,梳着高高的马尾。到头来,这两样我哪个都不沾。我有一头直顺的黑发,梳成简单利落的波波头,头发从中间(而且是正中间)分开,垂到脸颊两侧。我喜欢简单和简洁的东西。

我的颧骨很高,肤色有些苍白,就像我铺的床单。奇怪的是,有时人们也会称赞我的容貌。每天,我为精品五星酒店——丽晶大酒店尊贵的客人们打扫二十余个房间,旨在“为顾客提供具有现代特色的高雅服务”。

我从未想过自己能加入这样的高级酒店。也许其他人不这么觉得,因为在他们眼中女仆是个卑微的职业。人们憧憬做医生、律师或者富有的房地产大亨,但我不是。我做梦都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在这儿工作,每天睡醒都要先掐自己一下。没错。尤其在外婆去世之后。没了她,家就不再是家,我们住的那间公寓也失去了色彩。但只要我走进丽晶大酒店,世界又会变得光彩夺目。

当我抚上闪亮的黄铜扶手、踏着绯红的地毯一路走向门口宏伟的廊柱时,我就像是走进《绿野仙踪》的桃乐丝。我穿过透亮的旋转门,看见玻璃反射出自己的倒影,黑色的头发和苍白的皮肤依旧,但是一丝红润回到了面颊上,我再次找到了生活的动力。

进入大堂后我总会驻足欣赏一番。这个地方永远一尘不染,永远崭新,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每天都与前一天相同。前台和接待处在左侧,黑曜石柜台旁的接待员穿着企鹅一样的黑白制服。当然,还有宽阔的大堂本身。大堂的形状像一只马蹄铁,地上铺着洁白的意大利大理石,一直延伸到二楼的露台。露台是新艺术时期风格,围栏锃亮,铜质的蛇身浮雕盘绕而上,嘴里衔住金色的球形把手。客人经常靠在那里休息,手搭在栏杆上,欣赏楼下繁忙的景象:行李员拉着箱子穿过人群,顾客坐在奢华的扶手椅中休息,情侣躺在祖母绿的双人沙发上,将秘密藏进厚厚的天鹅绒坐垫中。

但我最爱的还是这里的气味。每天开始工作的时候,我都会深吸一口气,闻着女式香水高雅的花香、皮质躺椅厚重的麝香,还有地板清洁剂淡淡的柠檬清香。那是生活的味道。

每天来上班,我就像活过来了一样。我变成了酒店的一部分,融入这个壮观的建筑物,成为它设计中的一环。一个庞大的艺术品中独特而不可或缺的零件。

外婆曾说:“如果你热爱自己的工作,就不会觉得工作很累。”她说得没错。每天的工作对我来说都是一种享受。我生来就是做这行的。我喜欢打扫卫生,喜欢我的小推车,还有我的女仆制服。

在我看来,没有什么能比得上每天早晨装备齐全的女仆推车。生活的富足和美好都被浓缩到可以用手推着走的大小:包装精美的橙花味香皂,迷你魁柏翠香波,精致的茶托,长方形的抽纸盒,崭新未拆封的卷纸,雪白的毛巾分成三摞——浴巾、手巾和面巾。当然,还有各种清洁用品。其中包括一支羽毛掸子,柠檬味家具抛光剂,带着淡淡香味的除菌垃圾袋,以及众多喷雾罐,装满了消毒剂和各类溶剂。它们排列整齐,时刻准备与顽固污渍做斗争。无论是咖啡印、呕吐物,还是血迹,都能擦得干干净净。装备齐全的女仆推车就是移动的清洁奇迹,令人赏心悦目。

当然,还有我的制服。如果非要我在推车和制服里选一个,我肯定选不出来。在酒店里,女仆制服就是最佳的隐形衣。在丽晶大酒店,制服每天都会送到洗衣房干洗。洗衣房位于酒店深处潮湿而隐蔽的走廊中,就在我们的更衣室隔壁。每天来上班的时候,洗好的制服就挂在我的储物柜门上,包在塑料薄膜里,上面附有一张字条,写着我的名字。

每天早上看到制服挂在那里,干净、平整、崭新,闻起来像是室内泳池或者刚刚裁好的纸张,我就会感到心情愉悦。新的制服意味着新的开始,一切过往都被清洗一空。

制服就像我的第二层皮肤,每当我穿上它,我就再次变得完整。我们的制服不像《唐顿庄园》那么古板,也不像《花花公子》那么花哨。白色衬衫搭配贴身的黑色弹力直筒裙,方便活动。穿好制服后,我就会变得更有自信,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至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如此。脱下它会让我有种暴露在空气中的不适感。

其实我很不擅长社交。社交就像一个复杂的游戏,其他人都谙熟规则,我却总像是第一次玩的新手。更令人沮丧的是,我总在重复同样的错误。有时我想称赞一个人,却说了冒犯的话;有时我会误解对方的肢体语言,说出不合时宜的话。当然了,外婆会教我该怎么办。她告诉我,人们微笑不一定是因为开心,还可能是觉得滑稽。有时候一个人明明想揍你,却会跟你道谢。外婆会说,我的社交技巧正在逐步精进。她会说:“你每天都有新的进步。”但如今她不在了,我又开始迷失方向。

以前每天下班,我都会带着一堆问题回家。“外婆,我回来了!”我说,“番茄酱真的能擦铜器吗?还是盐和醋更保险一点?真的会有人喝茶配奶油吗?外婆,他们今天为什么叫我‘伦巴’?”

但是现在,打开门之后再也没有外婆的声音。“亲爱的莫莉,我来解释给你听。”或者“你先坐好,我沏杯茶,咱们慢慢聊”。曾经温馨的两居室如今空荡荡的,死气沉沉,就像洞穴、棺木,或者坟地。

可能也正是因为我这种不善交际的性格,才没人邀请我去参加聚会。显然,我不擅长聊天,会让场面陷入尴尬。有传闻说我没有同龄的朋友,说得一点也没错。我不光没有同龄朋友,其他朋友也没几个。

但只要我穿上制服,就能融入人群,变成酒店装潢的一部分,就像走廊和房间里贴的黑白墙纸。只要我闭上嘴,我就可以是任何人。就算我一天内在你面前经过十次,你也不一定能在警察局把我指认出来。

我刚刚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整整四分之一个世纪!”外婆会说,当然她没有这么说,因为她已经死了。

对,死了。为什么要用别的说法呢?她没有像一阵拂过石楠花的清风那样“逝去”。九个月前她死了,死得并不祥和。

她死后的第二天,风和日丽,天朗气清。我照常去工作。酒店经理亚历山大·斯诺先生看到我很惊讶。他看起来有点像一只猫头鹰,一张方脸上架着大大的玳瑁眼镜,日渐稀疏的头发向后梳起。酒店里的人都不怎么喜欢他。不过就像外婆说的那样,别人的看法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怎么想。我觉得很对,我们要有自己的判断,不能人云亦云。

“莫莉,你怎么来了?”他问我,“我听普莱斯顿先生说你的祖母去世了,真遗憾。我已经找人给你替班了,我以为你会想休息一天。”

“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斯诺先生?”我问,“随便猜测别人的想法,只会让双方看起来都像傻瓜一样。”

斯诺先生的表情就像刚刚吞了一只老鼠。“请节哀顺变。你确定不用休息吗?”

“死的是我外婆,又不是我。”我说,“她常说: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他瞪大了眼睛,也许是因为惊讶?我永远搞不懂,为什么人们会觉得真相比谎言更令人震惊。

不过,斯诺先生终于还是答应了:“那就请随意吧,莫莉。”

几分钟后,我和往常一样在地下一层的更衣室穿制服。就算外婆死了,或者其他什么人死了,都不能阻止我上班。

也确实有另一个人死了,只不过不是在家,而是在酒店。

没错。今天上班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客人死在了床上。是布莱克先生,那个传说中的布莱克先生。除此之外,这是极其普通的一天。

我觉得很有趣,一次简单的突发事件就可以改变人的记忆方式。一般情况下,我对工作日的印象总是含混不清。哪天、在哪儿做了什么,在三楼和四楼倒掉的垃圾是什么,我总是记不清楚。有的时候我很确定自己打扫的是四一〇号房间,可以从窗户看到西侧的街道,实际上却是在酒店的另一端,东侧的四三〇号房间,和四一〇号正好是一对镜像。但如果此时发生意外事件,比如发现布莱克先生死在自己房间的床上,这一天的记忆就会变得无比清晰,从繁杂的背景中脱颖而出。变得令人记忆犹新,独一无二。

就像今天。下午三点,我快要收工的时候就发生了上述意外事件。当时我已经打扫完其他所有房间,包括布莱克夫妇在四楼的豪华套房。我回来只是为了帮他们清洁浴室。

我来了两次,并不是因为我在偷懒,或者没安排好工作。我会对每一个房间进行全方位的清洁。当我离开的时候,屋内总是纤尘不染,没有一处褶皱,也不留一丝污垢。外婆说过:整洁是神圣的。这也成了我的生活准则。我从不走捷径,总会彻底打扫每个角落。一枚指纹、一点污渍都不会留下。

我今早没能打扫浴室就离开并不是因为偷懒。恰恰相反,我离开是因为那时浴室里有人。布莱克夫人——也就是吉赛尔女士——在我来之后不久就进去洗澡了。经她同意,我进屋清理其余房间。她洗了很久,久到水蒸气都开始从门缝弥漫出来。

吉赛尔·布莱克是查尔斯·布莱克的第二任妻子,两人是丽晶大酒店的常客。这里的员工都认得他们,甚至说全国的人都认得他们也不为过。布莱克先生每个月都会来酒店住一个星期,为了处理房地产上的事务。他是有名的企业家,是人们常说的“商业巨头”。他和夫人经常出现在报刊的社会版面上。报道上常说布莱克先生是只“银狐狸”<a id="zw1" href="#zhu1"><sup>[1]</sup></a>,可惜他既不是狐狸,也不是银色。吉赛尔则经常被描述成“年轻貌美的名媛”。

我觉得这些报道是在夸她,外婆却不同意。当我问为什么的时候,她只说:字面含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潜台词。

布莱克夫妇结婚两年,并不是很久。丽晶大酒店很荣幸能够接待如此尊贵的客人。有这样的顾客入住,也会为酒店带来声望,吸引更多的客人前来,我也就不会失业。

大约二十三个月之前,我和外婆在金融区散步。她给我指出了哪些大楼属于布莱克先生。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他拥有四分之一座城市,但确实如此。只可惜,死人是无法拥有财产的。

“丽晶大酒店不是他名下的。”布莱克先生还活着的时候,斯诺先生这样告诉过我。说完这句话,他还轻哼了一声。那声音很奇怪,我至今搞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我之所以很喜欢现任布莱克夫人——吉赛尔女士,就是因为她说话很直白,而且不使用拟声词。

今早我第一次进入布莱克夫妇的套房时,对房间进行了彻底的清洁。当然,除了浴室,因为吉赛尔在里面。她看起来不太开心。我进屋时发现她眼圈泛红,还有点肿。是过敏吗?还是因为伤心?但她没有闲聊,我进屋后她很快就走进了浴室,狠狠地关上了门。

我没有多想,迅速投入工作。我工作时聚精会神,非常专注。当一切处理妥当之后,我拿着一盒抽纸站在浴室门外,告诉她:“您的房间已清扫完毕!我稍后会回来打扫浴室!”

“好的!”吉赛尔回道,“老天!你不用喊这么大声!”

当她终于从浴室中出来时,我把抽纸递给她,以防她的过敏或情绪还未消退。我本以为她会说两句,因为她往常都很健谈,但她很快就回到卧室去穿衣服了。

我离开套房,开始打扫四楼的其他房间。我拍松枕头、擦亮镜面,去除墙壁和墙纸上的污渍,收好脏床单和毛巾,并对浴室进行彻底消毒。

打扫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抽空将推车推回地下室,把两大袋脏床单和毛巾丢在洗衣房。地下室本就逼仄,洗衣房的强光和低矮的天花板更是雪上加霜。不过卸下沉重的换洗床单,我还是倍感轻松。回到走廊时,我步伐轻盈了许多,只是身上被弄得有些潮湿。

我决定去拜访一下胡安·曼努埃尔。他是厨房的洗碗工。我熟练地穿过迷宫般的走廊,左转,右转,左转,右转,就像一只实验室里的小老鼠。当我推开后厨大门时,胡安停下手头的工作,帮我倒了一杯冰水,我十分感激。

简单聊了几句之后,我离开了厨房,在客房服务中心补充了干净的床单和毛巾。接着,我去到空气更加清新的二楼,开始新的一轮打扫。奇怪的是,我领到的小费数额发生了变化,不过这个回头再说。

打扫完二楼,我看了看表。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我该回四楼打扫布莱克夫妇的房间了。我在门外停顿片刻,想看看里面有没有人。我按规定敲门询问,并喊道:“客房服务!”无人应答。于是我掏出万能门卡,刷开了套房的门,将小推车也拉进来。

“布莱克先生?布莱克夫人?请问我可以继续打扫了吗?我很希望能帮您二位把房间恢复到完美状态。”

没有回应。显然,夫妇二人出去了。不过这样更好,我可以在不被打扰的情况下完成清洁工作。我关上房门,看了看客房——并非我离开时完美无瑕的样子。窗帘被拉起,遮住了后面巨大的落地窗。玻璃茶几上散落着被打翻的小瓶威士忌,是从迷你吧台拿出来的。旁边是半空的平底玻璃杯,一支雪茄躺在附近。被团皱的餐巾落在地上,沙发上还留有人坐过的凹陷。早上我来的时候,吉赛尔的黄色手包在玄关的桌子上,现在已经不见,她应该是出去了。

女仆的工作永无止境。我将沙发坐垫拆下来拍松,放回坐垫后,我再次用手抚平表面,确保没有一丝褶皱。在清理桌面之前,我决定先看看其他房间。因为我似乎又要从头开始打扫了。

我走向套房深处的卧室,门是打开的,一条洁白的酒店浴袍落在门外的地板上。从这个角度看去,我能看见衣柜门是打开的,就像我早上离开时一样。因为当时衣柜里的保险柜开着,柜门关不上。我立刻发现,保险柜里的东西大多还在。但那件早上让我十分惊讶的东西不见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谢天谢地。我不再看保险柜,而是小心跨过门口的浴袍,进入了房间。

然后,我看见了。布莱克先生。他穿着双排扣西装,和我前不久在走廊里见到时一样。但是他胸前口袋里的纸张不见了。他平躺在床上,面对天花板。床单乱得不成样子,仿佛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许久才平静下来。他脑后枕着一个(而不是两个)枕头。另外两个枕头就在他身旁,第四个枕头不知所终。但我早上铺床的时候,确实铺好了四个枕头。细节决定一切。

布莱克先生没有穿鞋,鞋子在房间的另一头。我印象清晰,因为鞋尖分别指向东西两侧。职业病迫使我将鞋子摆正,把乱成一团的鞋带抚平之后才离开房间。

当然,面对眼前这幅景象,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布莱克先生死了。我只觉得他是喝了太多酒,现在睡得正香。但仔细观察之后,我发现房间有些怪异。布莱克先生左边的床头柜上有一瓶打开的药。我知道那是吉赛尔的药,瓶身里是小小的蓝色药片,一些撒在桌面上,一些落在地板上,还有一些被碾碎,变成粉末蹭进地毯的缝隙中。这样的污渍必须用高功率吸尘器才能消灭,事后还要用上地毯清新剂才能完美化解危机。

进屋后发现客人正在睡觉——这样的情况并不常见。不如说,很遗憾的是,另一种更尴尬的情况反倒更常见。大部分打算睡觉或进行其他私人活动的人,都能礼貌地在门口挂上“请勿打扰”的标牌。如果被我打扰,他们往往都会大喊一声以示存在,但布莱克先生没有这么做。他没有让我“滚蛋”,就像他以往会做的那样,反之,他依然睡得很沉。

也正是这个时候,我意识到自从进入这间房后,并没有听到他的鼾声。我确实认识一些睡得很沉的人,比如我的外婆。但是睡得再沉,也不可能完全放弃呼吸。

我认为有必要看看布莱克先生,以确保他没出意外。这当然也是酒店女仆的职责。我上前一步,仔细观察他的面部,这时我才发现他的肤色变得多么灰暗,整个人都有些浮肿,而且看起来……非常不妙。

我小心地靠近一些,走到床边,俯身查看。他的皱纹都僵在了脸上,嘴部向下咧开,看起来心情不佳(但这对布莱克先生来说绝非罕见)。他的眼部周围有奇怪的痕迹,像红紫色的针孔。这时,我脑中警铃大作,我终于意识到,事态比我想的要严重得多。

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他的身体冰冷又僵硬,就像一件家具。我把手放在他的口鼻前,希望能够感受到呼吸,但是,什么都没有。

“不,不,不……”

我将两根手指放在他的脖颈处检查脉搏,没有心跳。我抓住他的肩膀摇晃起来:“先生!先生!快醒醒!”现在想来,这个行为很愚蠢,但当时我无法相信布莱克先生竟然死了。

我放开手的时候,他倒在了床上。头部轻轻撞上了床板。我从床边退开,自己的双手同样僵在两侧。

我冲回床头柜附近,那里有一部电话,然后拨通了前台的号码。

“您好,这里是丽晶大酒店,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

“你好,”我说,“我不是住客,我一般不会打这个电话。我是莫莉,女仆莫莉。我在套房里,四〇一号房间,我遇到了突发情况,非常紧急。”

“你为什么打给前台?你去打客房服务的电话。”

“我就是客房服务!”我抬高了音量,“求求你了,请你通知斯诺先生,有一位客人……失去了生命体征。”

“生命体征?”

所以你看,直白的说法总是最好的。但当时我真的晕头转向。

“他死了。”我说,“死在床上。请立刻给斯诺先生打电话,通知紧急中心,拜托了!”

然后我挂断了电话。说实话,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像做梦一样。我急得心脏在胸口怦怦直跳,房间就像希区柯克的电影一样扭曲起来。我手上都是汗,放下话筒的时候几乎没能拿住。

然后,我抬起头来。眼前的墙上有一面镶着复古金框的镜子,镜子反射出我惊慌失措的脸,还有我之前未能注意到的一切。

头晕变得更严重了,整间屋子的地板都倾斜起来,就像是在游乐园。我把手放在胸口,想要使擂鼓般的心跳平息下来,但是没有用。

“明明就在那里,却没人能看到”——这种事情比你想得更常见。这也是我当酒店女仆学到的一点:你可以对某件事或某个系统而言非常重要,但还是会被忽视。女仆是这样,其他事情也是如此。至少现在,这句话真实得令人胆寒。

不久后我就晕倒了。我眼前发黑,倒在了地上。当现实世界变得令人难以承受的时候,我就会昏倒。

而现在,我坐在斯诺先生豪华的办公室里,双手颤抖。我的神经很紧张。虽然该发生的都已经发生了,过去也不可能被改变,但我还是忍不住发抖。

我回想起外婆的秘诀。每当我们看电影害怕到不行的时候,她就会拿起遥控器,点击快进。“好了,”她说,“结局都已经写好了,咱们没必要为这种事情折磨自己。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电影确实是这样,现实生活则不然。在现实生活中,你的行为会改变结果。最后是悲是喜,是失望还是满足,是对还是错,选择权都在你自己。

不过,外婆的秘诀还是有用的。我将脑海中的记忆快进,然后适时停下。很快就不再发抖。记忆中的我还在套房里,但已经离开了卧室,站在正门前。我冲回卧室,再次拿起电话打给前台,强硬地要求与斯诺先生通话。当我听到他的声音在电话那端响起的时候,清晰地将现状描述了出来。

“我是莫莉。布莱克先生死了。我在他的房间里。请立刻打电话给急救中心。”

大概十三分钟后,斯诺先生带着一小队医疗人员和警察进来了。他带我出去,像拉小孩一样拽着我的肘部。

现在,我坐在他办公室里一张吱呀作响的皮椅中。办公室就在大堂附近。斯诺先生大概一个小时前离开,让我在这里等他回来。我一只手捧着茶,另一只手拿着饼干。我不记得是谁拿给我的了。我将茶杯靠近嘴边,杯子温热,但是不烫,是适宜的温度。我的双手微微颤抖,这杯完美的茶是谁沏的呢?是斯诺先生?还是后厨的人?也许是胡安?也有可能是酒吧的罗德尼。如果真的是罗德尼帮我沏了这杯完美的茶,该有多好。

我看向茶杯:杯子是陶瓷的,粉色的玫瑰和绿色的藤蔓点缀其上。忽然间,我开始抑制不住对外婆的思念。

我咬了一口饼干,感受它在我的齿间碎开。饼干很脆,有淡淡的香味和黄油的味道,很好吃。而且很甜,非常甜。

2

我独自待在斯诺先生的办公室里。不得不说,我很担心:我的清扫工作进度落后,小费也没有领完。放在往常,这时我早就打扫完至少一整层的房间。我很担心其他女仆会怎么想,她们可能要帮我收拾残局。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斯诺先生还没回来找我,我努力抑制住内心涌起的恐慌。

然后我发现,回顾今天发生的事情可以平复心情。于是我开始回想自己是如何度过这一天,又是如何发现布莱克先生死在四〇一号房间里的。

总的来说,这是十分普通的一天。早上,我从旋转大门进入酒店。其实酒店规定员工应该从侧门进入,但很少有人这么做,我自己也乐于打破这项规定。

我喜欢大门前的黄铜扶手和红色阶梯,喜欢厚厚的地毯被踩在脚下的触感,还喜欢和门口的普莱斯顿先生打招呼。

普莱斯顿先生是丽晶大酒店的门卫,他穿着长风衣制服,头戴礼帽,制服上镶着金色的酒店标志。他已经在这里工作二十多年了。

“早上好,普莱斯顿先生。”

“莫莉,早上好。祝你周一愉快,孩子。”他抬起帽檐向我致敬。

“您最近去见女儿了吗?”

“当然了,我们周日一起吃了晚餐。她明天就要出庭辩论了!真是不可思议,我家小女孩竟然要站在法官面前据理力争。要是玛丽也能看到这一幕该有多好。”

“您肯定很自豪吧!”

“那是自然。”

十年前,普莱斯顿先生的妻子去世了,但他一直没有再婚。当人们问起原因时,他总会回答:“我的心属于玛丽。”

他是个值得尊敬的人,言出必行,从不耍小心思。我有说过自己很讨厌骗子吗?我觉得全世界的骗子都该被扔进流沙里淹死。但普莱斯顿先生绝不是那样的人。我想,他大概就是人们说的那种“理想的父亲”。不过我在这个话题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因为我没有爸爸。用外婆的话说,父母都在我“还是块小饼干”的时候就双双消失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大概是在我六个月到一岁之间。也是在那时,外婆把我带回了家,我们变成了快乐的一家人。外婆和我,我和外婆,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普莱斯顿先生让我想起外婆,他们也确实互相认识。虽然我不清楚两人是如何结识的,但可以确定的是,我的外婆和普莱斯顿先生,还有他的妻子玛丽(愿她安息)关系都很亲密。

我喜欢普莱斯顿先生,因为他会让你不禁想要好好表现。在一家高档酒店当门卫,往往能看到许多东西。比如,商人背着远在千里之外的妻子和年轻性感的情人寻欢作乐,烂醉如泥的摇滚明星将迎宾台当成了尿壶,或者年轻貌美的布莱克夫人(第二任)冲出酒店,睫毛膏被眼泪晕开,挂在脸上。

当然,如果你没有被体面的普莱斯顿先生感动,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他就会采取一些其他手段来达成目的。我听说曾经有个摇滚明星屡教不改,惹怒了普莱斯顿先生,他便把消息透露给狗仔队。记者们蜂拥而至,那个明星再也没有入住过丽晶大酒店。

“这是真的吗,普莱斯顿先生?”我问道,“真的是你把记者叫来的吗?”

“永远不要问一位绅士做过或是没做过什么。因为如果他是一名真正的绅士,那他一定有自己的理由,同样,一位真正的绅士也会三缄其口,绝不大肆张扬。”

普莱斯顿先生就是这样的人。

早上和普莱斯顿先生打过招呼后,我便快步穿过大堂,冲入迷宫一般的地下室。弯弯绕绕的走廊通往厨房、洗衣房,还有我最爱的客房服务总部。虽然这里与华丽二字相去甚远,没有黄铜扶手,也没有大理石或天鹅绒,但这是我的地盘。

和往常一样,我穿上干净的女仆制服,去查看推车是否已经准备妥当,却发现并没有。我毫不意外,因为昨晚当班的人是我的上司——切莉尔·格林。大家在背后都叫她“切尔诺贝利”。不过,她并非来自切尔诺贝利,她甚至都不是俄罗斯人。她和我一样,一辈子都生活在这座城市里。虽然我不喜欢切莉尔,但我也不会喊她(或者任何人)的外号。外婆曾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也一直是这样做的。我长这么大,被取过很多个外号,所以我知道那句俗语应该反过来说才对。语言比棍棒更伤人。

切莉尔虽然是我的上司,但这并不意味着她比我优秀。毕竟,定义一个人的依据并非其职业和地位,而是其行为。切莉尔很邋遢,而且懒散,总想走捷径。她走路的时候总是拖拖拉拉。我甚至看到过她在清理客房的时候,用擦马桶的毛巾擦洗脸池。你敢相信吗?

“你在干什么?”我发现她这样做的时候问,“这样不卫生。”

她耸耸肩:“他们给的小费太少了,我要教训他们一下。”

这句话毫无逻辑可言。顾客怎么可能知道女仆长刚刚在他们的水池上散布了肉眼不可见的排泄物颗粒?如果他们不知道的话,又怎么可能学到教训,多给点小费呢?

当我把切莉尔做的事情告诉外婆时,她的评价是:“低级得就像松鼠屁股。”

今天早上我看到推车的时候,里面全是用过的湿抹布、脏兮兮的浴巾,还有前一天打开用过的香皂。告诉你:换作我的话,我肯定会好好享受整理推车的过程。

我花了一些时间重整装备,这时切莉尔才刚刚来上班。和往常一样,她又迟到了。她拖着沉重的脚步走过来,让我不禁怀疑她是不是又紧急跑去顶楼“优先清理”了一轮。她会抢先我一步去顶楼套房拿走最大额的小费,只给我留几个硬币。我知道她会这么做,却没办法证明。她是一个小偷,还不是罗宾汉那种类型。罗宾汉劫富济贫,她则不是。她偷东西只为一个理由:损人利己。所以她是一只寄生虫,而不是一个英雄。

我心不在焉地和切莉尔打了招呼,然后和桑莎恩、桑妮塔两人问好。她们今天和我一起当班。桑莎恩来自菲律宾。

“你为什么会叫桑莎恩<a id="zw2" href="#zhu2"><sup>[2]</sup></a>?”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问。

“因为我笑起来很阳光。”她一只手插在腰间,另一只手挥舞了一下羽毛掸子说道。

确实,我能看出二者的相似之处——桑莎恩和阳光。桑莎恩给人一种明亮的感觉,很健谈,客人们都爱她。而来自斯里兰卡的桑妮塔则完全相反,她几乎不说话。

有一次和桑妮塔一起当值的时候,我向她搭话:“早上好,你今天怎么样?”

她只是点了点头,发出了一两个肯定的音节,再无其他。不过我对此倒是适应良好。因为她干活手脚利索,从不懒散拖延,所以合作起来十分愉快。我对其他女仆的评判标准也是如此:只要她们工作干得好,其他的都不重要。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提——桑莎恩和桑妮塔都知道该怎样把房间打扫得一尘不染,对此,我只有无限敬意。

整理好推车之后,我穿过走廊到厨房去看胡安·曼努埃尔。他是我的同事。胡安总能让人心情愉快,而且保持着同事之间得体的距离。我把推车留在厨房门外,透过玻璃向内看去。他就站在巨大的洗碗机旁边,正在把盘子摆上支架。其他人也在忙自己的事情,端着银色的食物托盘、新鲜出炉的三层蛋糕,或者其他罪恶的美食四处奔走。胡安的上司不在,我趁机溜了进去,悄然穿过厨房来到他身边。

“你好!”我招呼道,也许音量超出了常规范围。但机器的噪声太大,我不希望被盖过去。

胡安吓了一跳,转身看向我:“老天,你吓到我了。”

“现在方便吗?”我问。

“嗯。”他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跑到水池旁拿了一只玻璃杯,倒了一杯冰水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水杯。如果说地下室只是“暖和”的话,厨房里简直就是火炉。我真的无法想象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胡安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在难以忍受的闷热中站上一整天,清理吃了一半的食物残渣。那么多垃圾,那么多细菌。我每天都来看他,每天都必须强迫自己无视这一点。

“你的房间钥匙我拿来了,三〇八号房。客人走得比较早。我现在去打扫,这样你需要的时候就能用了。可以吗?”自从听罗德尼说过胡安的惨状后,这一年来我每天都会带钥匙来偷偷塞给他。

“太感谢了。”胡安说。

“直到明早九点应该都没事。九点之后切莉尔就来了。虽然她不负责打扫那层房间,但你永远说不准她会去哪儿。”

大概就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了他手腕上的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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