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案 译后记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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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高罗佩担任荷兰驻马来西亚大使,在马来西亚工作的最后一年写出了此书,作为整个系列小说的终章结局。1964年,此书的荷文本由荷兰范胡维出版社(W. van Hoeve Ltd.)出版,名为<i>Moord in Canton</i>;1966年,英文本由英国伦敦海涅曼出版社(William Heinemann Ltd.)出版,名为<i>Murder in Canton</i>。
由于书中背景第一次设在真实的中国城市,在此试对图中几处地方的历史沿革作一简介:
1.节度使府与州府官衙,唐初为岭南道署,明清时为布政使司,现为广东省财政厅,大门正对的南北向街道分三段,分别称为承宣街、双门底、雄镇街,1920年拓建为永汉北路,1936年至1945年易名汉民北路,1967年与大南门外的永汉南路一起改称北京路,此路及其前身(从节度使府直到天字码头)一直是广州的南北中轴线。
2.县衙,其位置大致对应清代的广州府衙门。
3.军塞大营,此处应为高公杜撰,唐时军营位置不可考,清代八旗曾驻扎城西,即大北门至归德门一线以西。
4.贡院,始建于南宋绍兴二十七年,清代广州贡院建于康熙年间,确切位置应在大东门西南方向靠近东城墙处,《五羊城图》中的贡院则在大东门西北方向,实际对应如今的番禺学宫。
5.集市,此处似为高公杜撰,根据《五羊城图》,其位置在双门底东南侧,第一回末尾处提到的计时仪器“滴水楼”,是由四只铜壶组成的浮箭法复式漏壶,1316年(元延祐三年)由广州人冼运行、杜子盛铸造而成,原本放置于双门底的拱北楼,清代徐良琛曾著有长诗《拱北楼铜壶歌》,后来几经迁移,抗战胜利后被挪至镇海楼,1959年被借调到北京历史博物馆(今中国国家博物馆)展览,实为中国现存最早、最大、最完整的铜壶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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