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案 第二章 (第4/5页)
此时有人敲门,只见刘副官走入,将两份公文放在修百长面前,一是狄公所携的官牒。修百长留神看第二张,边角有些卷折,纸面略显陈旧,不禁咧嘴笑道:“如此甚好!刘副官,真是好极了!狄县令请看!”说罢推到狄公面前,却是一张身份文书,名为大夫梁牟,由京师衙门四年前签发,生辰虽与狄公一样,住址却是京城里一个出名的里坊。
“狄县令想必注意到了上面所写的年月?”修百长说着搓搓两手,“正是京师衙门向所有百姓签发新官文的日子!刘副官,干得漂亮!”说罢从抽斗中取出大印,盖在纸张一角,在印章处写下“此人欲回京师,可驻留三日”,后面附上日期,又大笔一挥署上自家姓名。
“狄县令只管拿去!全都办妥了!小校将你原来的官牒留在此处锁起,若是被人发现揣有不同的两份,未免有些尴尬!依我之见,不妨就去渔王客栈投宿,此店十分清静,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住在里面。”修百长说罢,起身又道,“还有一事自不待言,小校愿为狄县令随时效劳,无论昼夜,有事但说无妨!”
狄公随之起身,说道:“实不相瞒,修百长提起有疑难时,本县还以为说的就是渔王客栈账房被杀一案。你在码头上已见过了他的尸身。”
“真是一桩凶案!不过那厮是在小校的辖区之外被杀的,我当即派人出去勘查过。丑时左右,更夫看见他离镇朝东而去,我的手下巡兵在周围一带没发现任何盗贼或劫匪的踪迹。此人在上山的半途中遇害身亡,凶手在上游几里外抛尸入河,尸体顺流而下,漂到船坞对面时,恰被水草缠住。小校自会将此案移交给狄县令的同僚去办,即河川镇东边邻县的县令。在死者的衣袖中,还发现了几样东西。”
修百长引着狄公走到一张条几旁,抬手指指桌面。只见一张折起的地图、一把算盘、一包名帖和一串铜板。
狄公随手打开地图,细细端详半日,说道:“此乃本州详图,上面还用朱笔标出了从河川镇去东边山梁上十里村的路线。”
“正是!死者不但预备要去十里村,还从店里偷了二十锭纹银揣在身上。那魏掌柜一向爱财如命,无人不知,居然有脸要我赔偿他丢失的银子!还请狄县令将这算盘还给那小气鬼,免得他回头告我偷去此物!”
狄公将算盘纳入袖中:“本县乐意照办。不过,修百长最好将此事记入案录中,不定会与案情有关,比如说那账房预备外出办些复杂的银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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