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挽回 (第3/5页)
如果凶手并不想追求震惊社会的效果,那么,他是想展示给谁看呢?
方木扭过身子,坐在尸体曾被摆放的位置——面前是仓库那扇污渍斑驳的窗户。
难道是这窗户后的某个人?
方木站起身来,再次透过玻璃观察仓库内部的情形。这是一个典型的校园仓库,凌乱且肮脏不堪,到处都是灰尘和蛛网。方木的视线投向仓库前方,忽然,在成堆的破烂桌椅后面,看到了一样东西。
方木沿着外墙向前走去,换了一扇更靠近的窗户。不错,仓库前部的墙上是一块大大的黑板。方木想了想,起身向教学楼走去。
教导主任告诉方木,仓库的前身是一间教室,刚建校的时候,由于全市的中学并不多,生源充足,所以那排平房也被当作了教室。后来随着有竞争力的中学逐渐增多,在第11中学的就读的学生越来越少,那排教室始终闲置,99年之后成了仓库。
如果方木推断得没错,那么这所学校是凶手刻意选定的一个弃尸场所,而仓库和花坛之间的弃尸位置,也并非随意为之。也许,凶手曾就读于这所学校,甚至可能就曾坐在那间仓库里上过课!
这个推断让方木有些兴奋,他要求教导主任提供曾在仓库里上过课的学生名单。教导主任面露难色,当时学校的学生名条并未实行计算机管理,而是记录在名册上,而查找那些十几年前在这里读过书的人的名字,需要到故纸堆里翻找一阵,不过他还是答应尽量协助警方调查。
两天后,市第11中学送来了十几摞学生名册。方木看着那些硬皮、泛黄的名册,大致估算了一下,足有上千人,心里先凉了半截。考虑到凶手为男性的可能性很大,方木让市局的同事先从现居本市的男性查起,务必搞清这些人的现住址和职业等情况。
同时,根据方木的建议,警方对那名AB型血女子的外调也有了初步结果。方木觉得,现场出现的那条手帕是本案最重要的物证,凶手的作案动机很可能与那次性行为有关。死者个性低调内向,与性工作者有染的可能性很小,但其子马光的证词恰恰说明他的确曾与某个卖淫女发生过关系。那么,那个身患梅毒的女子,会不会就是在手帕上留下体液的人呢?方木建议市局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各医院和诊所)查找近10年内因梅毒前往医院诊治的AB型血,年龄在25岁至35岁之间的女性。经调查,C市十年内因患梅毒而去医院诊治的共有1162人,基数虽然较大,但其中为女性、AB型血且在25岁至35岁之间的仅有56人。警方对这56人进行逐一筛选,最后查找出其中曾从事性服务业的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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