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捐赠者 (第4/5页)
“哦,这我倒没想过。”法医也来了兴致,在死者身上大致比量了一下,“这是心脏,这是肝脏,这里是小肠,这里嘛,应该是胰脏,后背那两个是肾脏……嘿嘿,有意思。”
“什么有意思?”方木急忙问。
“你看,”法医指指死者眼眶上的红圈,“这里对应的应该是眼角膜。心脏、肝脏、小肠、胰腺、肾脏,加上眼角膜,都是可捐赠移植的器官。如果再加上骨骼、皮肤、血管和造血干细胞……”他在死者身上比划着,“……这家伙就全身都是宝了,嘿嘿。”
方木没有笑,而是陷入了沉思。
据那两个巡警讲,发现面包车的时候,它正停在医大附属医院附近,而死者的身上又被凶手在可供捐赠的器官位置上画了红圈,难道他们是想把死者当作一个捐赠者弃置在医院?
这是不可能的,且不说死者身份待查,就算是无名尸体,也会被医疗单位用作试验和教学,不可能随便割下器官用来移植的。也就是说,凶手的真正目的并不是让死者捐赠器官,而是利用它的尸体来表达自己的某种情绪。
这又是一个仪式。
问题是,在这三个人中,仪式的主角是谁?
方木比较倾向于是黄润华。如果他估计得没错的话,以谭纪为主角的仪式已经进行完毕;如果这次的主角是罗家海,那么这个死者很可能就是当年强暴沈湘的人,可是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报复性犯罪的意味不是很明显。
他仔细查验了黄润华的尸体,发现他的身上除了枪伤之外,还有几处陈旧的皮肤割伤。从伤口的位置来看,很像是自己为之,看来他生前曾有过剧烈的自虐行为。方木忽然心思一动,也许想去捐献器官的是黄润华自己?
他马上安排人去走访黄润华的妻子,自己拿着黄润华的照片去了本市的几家医院。经过整整两天的调查,两家医院(其中就包括医大附属医院)都证实黄润华曾来要求捐献器官,医院见他情绪极不稳定,而且不符合捐献条件,都将其拒之门外。而从对黄润华妻子的调查走访结果来看,她证实曾亲眼目睹丈夫在家里的卫生间里用刀子割伤自己。
看起来,黄润华对自己的身体极其厌恶,恨不得毁之而后快。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种情绪的起因往往是强烈的内疚。而黄润华将死者杀死后,打算将其作为捐赠者弃置医院,有一种“转嫁”心理危机的味道。
一直困扰专案组的问题似乎有了些眉目:这个互助杀人组织成立的初衷也许是为了摆脱某种心理疾患。
方木看看手里黄润华的照片,已经中弹身亡的他眉头紧锁,嘴巴大张,似乎心怀不甘。也许他当时满心以为已经摆脱困扰,可以重新生活了吧。
方木疲惫地闭上眼睛。黄润华一定掌握着很多秘密,可惜,他永远也说不出来了。
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查清了。聂宝庆,33岁,大学学历,职业:演员。说是演员,其实就是在全市各娱乐场所表演一些格调低俗的小品。案发当天,聂宝庆要去金达酒店表演节目,晚18时左右,他居住的小区保安见他从家中离开,然而当晚20时节目开演,聂宝庆还没有到金达酒店,初步推断聂宝庆就是在这段时间被劫持的。
死者是娱乐场所的演艺工作者,与之接触的人员成分复杂。然而黄润华的妻子和同事都坚称黄润华平时安分守己,从不涉足此类场所。那么死者与凶手到底有何瓜葛?他与凶手的极度憎恶自己身体的心理有什么关系?
谜团一个接着一个,而可能掌握秘密的五个人一死,一伤,一逃,另外两个始终不肯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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