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5/5页)
高栋摇摇头,道:“关键不是这点,而是既然他已经把人杀死了,何必把车摔下山又点燃。这条路是他们县废弃多年的老公路,平时也不会有行人车辆经过,杀了人后,车子大可以停在原地。而摔下山,非但不能隐藏罪行,那段路你也看过了,如果路上有人经过,一定会注意到路基下摔了一辆车。而且凶手把车点燃了,整辆车烧着,一定火光很大,容易被远处的人家看见,这也是件很冒风险的事。当然,案发点附近没有人家,所以车子被烧也没人看见。不过,他何必多此一举烧车呢?”
陈法医无奈地摇摇头,表示同样不理解。
高栋嘘了口气,笑了笑,让他早点回去休息,明天要忙的事更多。
通过初步的案件了解,高栋已经发现了凶手不合常理的犯罪举动,甚至显然是“多此一举”,没有意义,非犯罪经过的“必要内容”。这家伙算是怎么回事?
他心里打上了个大问号。
一切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