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第4/5页)
高栋坦白道:“我知道理论上这还够不上结案,但我们实际办案中,很多案子的证据链更单薄,也同样结案了。相对来说,这案子的证据足够了。林小峰的身高、体重和现场痕迹符合;他当过兵;六个人尸体全部找到,就差他一个;绑架一车人,车外人难以办到;并且车子一进服务区,就动手控制一车人,自然是有预谋的,旁人无法预知车子必定会在这个时间点开进服务区;案发前几个月林小峰就显示出异常。至于坚定的物证方面,那段视频是铁证,今天又发现了这瓶迷药……”
梁明道:“我们来梳理一下你认为林小峰是凶手的根本原因。我想,也许车子出事后,你就在怀疑是内部人犯罪了吧?”
高栋承认。
“从五具尸体的DNA结果出来,又找到了朱梦羽的尸体,唯独找不到林小峰开始,你就开始高度怀疑他了吧?”
“没错。”
“但真正让你相信是林小峰犯罪,还是在那段视频出来之后?”
高栋心里琢磨了一下,梁明说的一点都没错,尽管一开始就有不少刑警包括自己怀疑林小峰了,但那只是怀疑,属于猜测的阶段,远没到认定他就是凶手。可自从第二天那段视频一出现,当大家都知道了林小峰是毒杀案的真凶后,自然而然对他也是这次犯罪的真凶深信不疑了。
高栋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
梁明继续道:“抛开他的身高、体重、当过兵、前几个月状态等等因素,还有那段视频,视频只能证明他是上一回犯罪的凶手,直接证明他是这次案子真凶的物证,只有迷药一项?”
高栋想了一下,道:“是的。”
“可是我们刚讨论了,迷药是个疑点。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物证能够精准地指出他就是凶手。”
高栋道:“话也不能这么说,并不是所有命案都会留下精准指向凶手的物证,比如指纹、DNA之类的。否则的话,如果凶手清理干净了现场的指纹和DNA这些判定身份的证据,岂不是不能判对方有罪了?实际工作中,证据链的构成有强证据和弱证据,综合起来能够推断此人是凶手就够了。”
梁明坦诚道:“是我把你们的侦查工作想象得太理论化了。理论上来说,如果缺少指纹、DNA这些东西,是不能判一个人有罪的,就算有目击者,那也可能是另一个长相相似的人犯的罪。当然,这是我一个门外汉理想化的命题。不过现在我担心你这边的工作会陷入……陷入一种麻烦。现在你们先认定了林小峰有罪,再去搜集和他有关的线索,对他不利的提取出来,作为证据链的一环。对此,我保留意见。”
高栋理解地笑了笑:“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这就是办案时,是该先假设,接着证明或推翻假设。还是直接证明,推理出结论。这是两种截然相反的方法,两种不同的方法论。我知道你一定会说,只有直接证明得出结论才是最科学、最客观的。先假设、再验证的前提是假设,也就是主观的判断,这会出问题。可是你看,就拿你最擅长的数学,大部分数学上的定理不都是先有假设,再证明出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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