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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比是皇宫花园的女孩之一。她有一头棕色的长发,还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而且抽大麻。显然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极其肤浅的描述,但这是我首先想到的。她话不多,但是爱抽烟,这使她的眼睛变得柔和。我们很相似。她的真名是博格尼,她来自西郊的一个富裕家庭。好吧,她并不像她表现的那么富有;她只是喜欢这个想法罢了:叛逆的嬉皮小女孩摆脱保守的社会观念、经济安全和右翼政治的束缚,为了……好吧,为了什么呢?为了检验一些关于如何生活的天真想法,为了开阔眼界,打破陈规。比如男女一起生个孩子,然后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就像我说的,我们很相似。
我们正坐在皇宫花园里,听一个男人用一把没有调好音的吉他弹奏着一首诡异的《时代在变》,博比告诉我她怀孕了。她很确定我就是孩子的父亲。
“很好,我们要做父母了。”我说,尽量不让自己看上去像被人劈头倒了一桶冰水。
“你只需要付生活费。”她说。
“好吧,显然我很乐意尽我的一份力。我们一起。”
“一起是没错,”她说,“但不是和你一起。”
“哦?那么……和谁一起?”
“我和英瓦尔,”她说着朝拿吉他的人点点头,“我们现在在一起,他说他想当父亲。当然,只要你肯付生活费的话。”
我照做了。好吧,所以英瓦尔没在她身边待太久。安娜出生的时候,博比和另一个名字以“伊”开头的家伙在一起,我想可能是伊瓦尔。我被允许不定期地去看安娜,但从来没有讨论过由我来照顾她。我也不认为这是我想要的,至少当时不是。不是因为我不在乎——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爱上了她。当她躺在婴儿车里骨碌骨碌地看着我时,她的眼睛发出一种蓝色的光芒,即使我并不真正了解她,她也在一夜之间成了我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
也许是这个原因。她那么小,那么脆弱,但又那么珍贵,我不想独自照顾她。我做不到。也不敢。因为我注定会做错事,一些无法挽回的事情。我确信自己会以某种方式对安娜造成持久的伤害。不是说我是个不负责任或粗心的人,我只是判断力很差。所以我总是准备听从陌生人的建议,把重要的决定留给别人。即使当我知道他们——在博比这件事上——并不比我好。懦弱可能是我要找的词。所以我没有插手,而是继续卖大麻,每周把一半的钱给博比,那时我会看着安娜微笑的眼睛里那神奇的蓝色闪光,如果博比那时没有男友,我们喝咖啡的时候,也许我还能抱着她。
我告诉博比,如果她能远离皇宫花园和毒品,我就会远离警察,远离费舍曼,远离麻烦。因为如果我进了监狱,她和安娜就没法生活了。就像我说的,博比的父母其实并没有那么富有,而是极度保守的中产阶级,他们非常明确地表示,他们不想和吸烟、滥交的嬉皮士女儿有任何瓜葛,她和孩子的父亲将不得不自食其力,或许在国家的帮助下。
终于有一天,博比说她不能再照顾那个该死的孩子了。安娜一直哭,鼻子在流血,她已经连续发烧四天了。当我低头看着床时,她眼睛里的蓝色光芒已经被眼睛下面的蓝色圆圈所取代;她脸色苍白,膝盖和肘部有奇怪的淤青。我带她去看医生,三天后诊断出来了。急性白血病。一张通往死亡的单程票。医生说她还有四个月的时间。每个人都不停地说,这样的事情不受我们的控制,就像随机、无情、毫无意义的闪电。
我勃然大怒,问问题、打电话、检查、去看专家,最后发现德国有治疗白血病的方法。它并不能拯救所有人,而且要花一大笔钱,但它给了我一样东西:希望。很明显,挪威政府要把钱花在其他事情,而不是渺茫的希望上。博比的父母说,这是命,是挪威卫生服务系统的事,他们不会为某个德国的虚幻疗法付费。我算了算。即使我能卖出五倍的大麻,还是不能及时赚到足够的钱。尽管如此,我还是尽了最大努力,我一天干十八小时,拼命地推销,当夜幕降临,皇宫花园没人了,就朝大教堂走去。我再去医院时,他们问我为什么过去三天都没人来。
“博比没来过吗?”
护士和医生摇摇头,说他们试着给她打过电话,但她的电话好像停机了。
我到博比家时,她正躺在床上,还说她病了,说她付不起电话费是我的错。我去了卫生间,正要往垃圾桶里扔烟蒂,这时我看到了那血淋淋的棉球。再往下一点,我发现了一个注射器。也许我早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我见过比博比更脆弱的灵魂越过那条线。
我做了什么?
什么也没做。
我把博比留在那里,试图说服自己,安娜和护士在一起比和她父母中的任何一个在一起都要好,我卖大麻,为了一种我强迫自己相信的浑蛋奇迹疗法存钱,因为另一种结果是我无法承受的,因为我害怕这个眼睛里有蓝光的小女孩会死,甚至强过我对死亡的恐惧。我们会四处寻求安慰:在一本德国医学杂志上,在一个装满海洛因的注射器里,在一本声称只要你皈依他们提出的新救世主便会得到永生的闪亮新书里。所以我卖大麻,数着克朗,算着日子。
这就是费舍曼给我提供工作时的情况。
两天。乌云低垂,却没有下一点雨。地球在转动,但我没有看到太阳。一个又一个钟头甚至变得更加单调。我努力一路睡过去,但发现没有安定这是不可能的。
我快疯了。更疯了。克努特是对的。没有什么比不知道子弹什么时候来更糟糕的了。
第二天晚上,我受够了。
马蒂斯说婚礼将持续三天。
我在小溪里洗了澡。我不在意蠓虫了,它们只有落在我的眼睛上、嘴里或面包上时才会惹我生气。我的肩膀也不疼了。这很有趣,但当我在葬礼后的第二天醒来时,疼痛就消失了。我回想自己有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但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洗完澡后,我把衬衫洗干净,拧干穿上。希望我到达村子时,衬衫能干得差不多。我不知道该不该拿手枪。最后我决定不带,把它和腰包一起藏在了苔藓后面。我看了看来复枪和子弹盒。我想着马蒂斯说的话。在考松没有人偷东西的唯一原因是没有什么值得偷的。木板后面放不下来复枪,于是,我用在床铺下面找到的油毡纸把枪包起来,藏到了溪水边的四块石头下面。
然后我出发了。
尽管大风阵阵,空气中还是有某种沉重的东西压在我的太阳穴上。好像马上要打雷。也许庆祝活动已经结束了。酒喝完了。可供选择的女人都有主了。但当我走近些,便听到了两天前听到的鼓声。我路过教堂朝码头走去。循着鼓声。
我拐下大路,向东走,上了一座小山。在我面前,一片石灰色的岬角沙漠伸向一片碧蓝的大海。在岬角的颈部,我的正下方,有一块平坦的、常有人走的空地,那就是他们跳舞的地方。一堆大火在一块五六米高的方尖碑状的岩石旁熊熊燃烧。岩石周围有两圈较小的石头。这些石头没有任何真正的对称性,看不出是什么图案,但它们看起来仍然像一座从未完工的建筑物的地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破败、被拆除或烧毁的建筑工地。我朝它们走去。
“你好!”一个穿着萨米夹克的高个子金发青年喊道,他正在空地边上的帚石南丛中撒尿。“你是谁?”
“乌尔夫。”
“那个南方人!迟来总比不来好——欢迎!”他把着老二的手晃了晃,尿液洒得到处都是,然后把它塞回裤子里,伸出手来,“科内柳斯,马蒂斯的表弟!哦,是的。”
我不愿握他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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