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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无名尸 (第3/5页)

“他没事,他好得很。”冯凯想起了去发电厂调查的民警带回来的结论,于是说道。

“那就好,那就好。”郭有富和老伴吓得发白的脸,突然有了些血色。

“我们还是说说烤鸭的事情吧。”冯凯拉着郭有富坐了下来,说,“大概四五天前,你做给谁吃了?”

郭有富想了很久,声音有些颤抖地说道:“我真该死,这种社会主义蛀虫干的事情我真的不该干。上个礼拜几我忘记了,也就是四五天前吧,食堂买了只鸭子,准备做给大家吃。结果被我那不孝顺的儿子看到了,他说自己的大哥非要吃红皮烤鸭,让我克扣下来半只做给他和他大哥吃,不然他大哥会找他麻烦。唉,我这个儿子啊,交友不慎啊,和这个混混勾搭上了,还不知道会出现什么事情呢。”

“你说的他大哥是谁?”

“就是我们镇子上的郭金刚,天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没人敢得罪。”郭有富说完,又有些后怕,说,“你不会和他说,是我说的吧?”

“放心,绝对保密,他永远也不可能知道这些。”冯凯说道,“那天,只有你儿子和郭金刚吃了红皮烤鸭吗?”

“那肯定,我只留下半只鸭子的后腿做了烤鸭,其他的部分,还是剁碎了烧大白菜给乡亲们吃。晚上他俩边吃边喝到晚上七点多,天都黑了。”郭有富说,“之所以只弄那么一点,是因为我也不能苦了队里的乡亲们啊。当时郭金刚还说我小气,只做了这么点儿。”

“那,郭金刚这个人,还有他的家庭是个什么情况?”冯凯趁热打铁。

郭有富见公安们居然不追究他贪污的事情,似乎放松了点,说:“是个坏人,彻头彻尾的坏人。三十来岁了,天天就是偷鸡摸狗、打架斗殴,镇上的人都怕他,绕着他走。我那不孝子唢呐一个月不到四十块钱的工资,估计有一半都‘孝敬’给那家伙了。哦,对了,他看到唢呐的制服不错,就要去穿,唢呐买了条的确良的裤子,还没穿热乎呢,也被他‘借’去了。你说,衣服裤子都给他扒了去,再这样下去,不就是给他当狗的份儿了?”

冯凯和顾红星不约而同地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眼神里都充满了兴奋。

“郭金刚的家里人,我不是很了解。”郭有富说,“就知道有个老婆,在市里当护士,比他小十岁,年轻漂亮。听说每个月工资也都给他挥霍得差不多了。刚结婚没一年吧,还没孩子。真不知道这姑娘是咋被他骗到手的。”

“做完烤鸭后的最近几天,你看到他了吗?”冯凯说,“你儿子有提过他吗?”

“没看到过了,我儿子这几天连续上班,到下礼拜才能连休。”郭有富连忙说,“不信你去发电厂问问,我家儿子绝对不会干杀人放火的坏事的。”

“郭金刚家,住在哪里?”冯凯问道。

“镇子东边,具体的位置我不清楚,得等我儿子回来问问才知道。”郭有富说,“不过他上连续班的话,晚上是不回来的,太远了嘛,坐完了公交车,还得走十几里路。所以他平时都住厂里宿舍。昨晚回来是拿换洗衣服的。”

“行了,你的秘密我会帮你保守,我们来问你话这事儿,你最好也别和别人说。”冯凯嘱咐郭有富。

郭有富连忙顺从地点着头,说:“谢谢公安同志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痛改前非、好好做人。我也会让我家唢呐好好做人,远离坏人!”

冯凯觉得好笑,四分之一只鸭子而已,就搞得像是罪大恶极的罪犯,他算是明白了“纯朴”两个字究竟怎么写了。

冯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他们的调查进度,所以没去镇子上的派出所,而是驾车直接朝镇东去了,遇见一个路人,他停下车来问道:“老乡,郭金刚家怎么走?”

路人皱了皱眉头,又打量了一下穿着警服的冯凯和吉普车,摇摇头,说:“不知道。”说完,就急急忙忙地绕着走开了。

冯凯很是无奈,跳下车来,拉住另一个路人,问道:“请问郭金刚家怎么走?”

这个路人挣脱了冯凯,低着头快速离开。

“这,这都是什么意思?”顾红星一脸不解。

“避瘟神哪,你懂不懂?”冯凯说,“这个郭金刚,别人都把他当成瘟神呢,没人敢招惹。”

“那可怎么办?”

“你们觉得,这具尸体就是郭金刚对不对?”

“那肯定是。”老马摸着下巴上的胡须说,“衣服裤子都对得上,肯定和他有关。要么是他被杀了,要么是他杀了人,和人换了衣服。后者可能性很小啊。”

“好。”冯凯点了点头,跑到路边的一架板车上,站了上去,喊道,“乡亲们,郭金刚完蛋了,以后永远也回不到这里了,为了你们的安全,你们得告诉我们郭金刚住在哪里。”

冯凯用了个一语双关,无论是哪种情况,郭金刚确实都回不到镇子上了。

几名群众眼神疑惑地看着板车上的冯凯,也有几名群众半信半疑地犹豫着。冯凯敏锐地捕捉到那些半信半疑的眼神,跳下板车,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你们看到了,我是公安,政府会欺骗你们吗?”冯凯说道。

一名群众迟疑地举起了手臂,指了指远处,说:“那边,邮局的后面有个小院,就是他家的。”

“谢谢啦!”冯凯蹦跳着回到车上,一脚油门就开到了镇邮局的后街小巷。

目标院落静悄悄的,可是大门却是虚掩着的。顾红星推开院门,向里面看去。院子里是三间小房子,除了中央的卧室以外,左右两侧是厨房和茅厕。院子不大,一眼就能尽收眼底,肯定是没人。院子里堆放着不少玻璃酒瓶,有啤酒和白酒的,看来郭金刚还真是个酒虫子。

顾红星戴上手套,迈进了院子里。冯凯下意识地想拦住他,在现代,没有搜查证就随便进入别人家里可不行,就算搜到了东西,也不能当证据用。可是他转念一想,在这个时候,可没那么多规矩,要是也像现代一样要开车回去办证再回来,就得天黑了。

郭金刚的家里陈设很简单,墙上贴着一张毛主席画像的日历,破桌子、破床,除了卧室的电灯以外,就找不到其他家用电器了。家里的桌上有一层浮灰,看来主人是有好几天没有回家了。家里的角落里都散落着酒瓶,显得很凌乱,而大衣柜里的换洗衣服却折叠得很整齐,说明家里是有女人张罗的。

老马还在卧室中徘徊着,良久,他在五斗橱上找到了一个小相框,里面是一张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二十来岁的女子的半身合照。冯凯知道,这就是那个年代的结婚照了。那时候的结婚照都只是拍个半身合影,然后放大到六七寸,还是黑白的,不像现在的结婚照那么麻烦。他想起自己和顾雯雯拍结婚照的时候,用了照相馆三套衣服加上他们俩自己的警服,拍摄了整整一天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半,给他累得够呛。不过现在想起来,真是幸福而甜蜜。

“嗯,死者就是郭金刚。”老马摸着自己的下巴,说道。

“这都看得出来?”顾红星走过来看了看,说,“有点玄乎了吧?”

“你懂啥?”老马慢吞吞地说,“这就是法医的慧眼。”

“人死了,就不好认了,这是你之前说过的话。”

“普通人是不好认,但法医还是能认出来的。”老马说,“从五官的位置,还有颅骨的形状就能认出来,不过这需要几十年的经验积累。”

顾红星笑着摇了摇头,继续在地面和桌椅上寻找着什么,每次看到鞋子,还要拿起来看看鞋底花纹。

冯凯知道顾红星不信老马,但是他是信的。再过二十年,颅相重合技术就要问世了,说白了也就是用计算机来比对颅骨和照片,看五官位置和颅骨形状吻合不吻合。老法医的经验有的时候并不比计算机差。

冯凯和老马搜了一圈,除了那张结婚照之外,就没有再找到什么其他的东西值得带走了。而顾红星则是收获不小,他从现场的酒瓶、茶杯、碗碟上黏附了不少指纹。冯凯这才从自己的固定思维里跳了出来:在二十一世纪,只需要一个DNA就能明确死者的身份,而在现在的年代,指纹确定身份的作用是唯一性的。

“哎,你看这床腿上,是不是有几滴红色的东西?”老马戴着老花镜,指着床腿说道。

冯凯也凑前看了看,床腿上有几滴尾端带有毛刺的红色印记,很像是血迹。可是现场的茶几金属件都是红色的油漆,也不能排除那是油漆。冯凯说道:“你有没有那种一滴试剂就能判断是不是人血的东西?”

老马看了看冯凯,说:“你小子懂得还挺多啊。联苯胺是吧?这个我还真没有。”

“那怎么办?用棉签蹭一下,看能不能蹭下来?”

老马点了点头,从勘查包里掏出一包棉签,拿出一根用水浸湿,然后擦蹭了几下。床腿上红色的印记果真被蹭到了棉签上。

“看来是血迹,回去我看看血型,和死者的能不能对得上。”老马说。

“应该能。”顾红星说,“现场的这个水泥地面,有明显的被打扫的痕迹。犯罪分子杀完人之后,打扫了现场。所以,我找不到足迹,你们也找不到其他血迹。还有,你们看,床单枕套是洗干净的,我感觉是杀完人后,刻意换上的。”

“在床上杀人的可能性大。”老马说,“死者是额部受伤,枕部却没有衬垫伤<a id="jzyy_1_221" href="#jz_1_221"><sup>(2)</sup></a>,用锤子打了那么多下,没有衬垫伤,只有可能是在枕头上。而且,十几次打击位置密集,说明死者没有躲避和抵抗,很有可能就是睡觉的姿态。”

“你说,究竟是什么人会杀他?”顾红星自言自语道。

“这人凶神恶煞一样,一般人不敢得罪。”冯凯说,“但是他天天欺负人,总有人会仇恨他吧?”

“我刚才看了,大门没有撬压痕迹,院墙上也没有攀爬的痕迹。”顾红星说,“凶手只有可能是从大门进入的。既然死者是在睡眠状态下被打击,那就不是敲门入室了。看来,凶手要么就是家里人,要么就是大门没关好,让凶手溜门入室了。”

“你说,一个溜门入室的人,杀了人,直接跑就是。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打扫现场?换床单枕套?把尸体移出去十几公里?”老马说道。

三个人一起陷入了沉思。

“不管怎么说,先得确认一下死者的身份。”顾红星扬了扬手上的十几张指纹卡,说道。

“还有,得把他老婆尽快找到。”冯凯又看了看结婚照,说,“姑娘长得挺漂亮,怎么会嫁给一个人渣呢?”

“人渣?嗯,这个词好,这个词很有概括性啊。”老马哑然失笑。

“咱们龙番市有多少医院?”冯凯问道,“既然是护士,应该很好找吧?”

“除了几家医院以外,还有乡镇卫生院呢。”老马说,“我看,不是很好找。”

“我去问。”冯凯风一般地冲出了院落。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又风一般地跑了回来,他说:“问到了,龙番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急诊科?”顾红星涨红了脸,说,“那,那是林医生她们科的。”

“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大家都喊他丫丫。”冯凯说,“和唢呐一样,连续上班的时候,她住在宿舍,连续休班,就回家来。但是邻居已经有一个多礼拜都没看到过她了。”

“怪不得家里浮灰这么多,看来她也是好几天没回家了。”顾红星说完,看了看冯凯的眼神,说,“你不会怀疑就是她干的吧?”

4

从郭头镇开回龙番市,有二三十公里路,他们开了半个多小时。一路上,顾红星都有些心不在焉的样子,一回到公安局,他就迫不及待地钻到办公室里,用马蹄镜开始看指纹。

老马也没有闲着,拿出了棉签,在生理盐水中浸泡,开始做血型。

半个小时后,最先得出结论的是老马。老马说:“现场床腿上的,是血。B型血,和死者的一样。”

“耶!”冯凯挥舞了一下拳头。

“我都说了,看头型,就是郭金刚。”老马说道,“当然,还是得红星那边最后确定。”

冯凯转头看向顾红星,没想到这家伙并没有像平常那样趴在马蹄镜上,头也不抬,反而是面色惨白地靠在椅背上发呆。

“干什么呢你?”连冯凯走过去都没有打断顾红星的思绪,只能用手在他的眼前挥了挥。

顾红星像是从睡梦中惊醒了,说道:“现场找到的几枚右手拇指,都是属于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是死者郭金刚。”

冯凯又“耶”了一声,从住处找到的大量指纹,都能印证是死者的,那就说明这个死者属于这个住处。看来身份认定是没有错的,这个全镇子人视作瘟神的郭金刚是真的被杀死了。

“你把案件往前推进了一大步啊。”冯凯说,“应该高兴才对。”

“可是,另一枚指纹我也见过。”顾红星茫然的眼神转了过来,盯着冯凯,说,“就是那一枚在死者涤纶裤子上留下来的血指纹。”

这样说起来有点绕,冯凯皱眉想了一会儿,这才反应了过来,说:“好啊!一个家里最常见的两个人的指纹,当然是夫妻两个人的指纹。说明,那枚血指纹就是死者妻子的啊。你说过,血指纹是最有证明效力的指纹类型,那就说明他妻子丫丫就是作案凶手啊!你看,我怀疑的,没错吧?”

“可是,可是林医生现在就和杀人凶手在一起啊!”顾红星说完,腾地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向办公室门口跑去,却被冯凯一把拉住了。

“如果丫丫真的是杀人凶手,那她现在已经和林医生在一起工作至少四五天了。”冯凯说,“如果会对林医生不利,早就动手了。”

“不,案件没发案的时候,她不会。现在有可能她知道案件发案了,说不定就会!”顾红星挣脱了冯凯,向宿舍跑去。

冯凯摇了摇头,心想,也可以理解,即便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在涉及他最关心的人的时候,也会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就像他一样,如果顾雯雯下班回家晚了,他就会各种胡思乱想,是不是遇见歹徒了?是不是交通事故?

冯凯跟随着顾红星的脚步,追了出去。两个人一刻不停地奔跑到了他们的宿舍楼,向二楼奔去。虽然他们和林淑真住在隔壁,但是因为医生和警察这两种职业加班夜班都多,他们见面的次数还真是不多。

顾红星跑到林淑真宿舍的门口,喘了几口气,像鼓足了勇气一样,敲了几下门。

屋内有拖鞋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林淑真拉开了门,从门后面露出了半张脸。一见门外的是顾红星,林淑真的表情变得非常复杂。她先是有些惊讶,紧接着双眼的神色就黯淡下去,低垂着眼帘说了一句“我在睡觉”,然后大门就关上了。

莫名其妙地吃了一个闭门羹,让顾红星很是纳闷,他愣在门口半天,不知所措。

冯凯苦笑了一下,对顾红星说:“都说了,让你别张嘴,肉会掉的。”

说完,他拉开顾红星,重新敲响了大门,说道:“林医生,我们是有公务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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