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犯罪侧写 (第3/5页)
一鼓作气长篇论述过后,韩印略做停顿,让自己稍微休息一会儿,也给其他人消化一下信息的机会。须臾之后,他继续道:
“综合以上以及先前的所有分析,下面我为各位总结一下,凶手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他是本地人,身材瘦小,面容和蔼,个性自卑,有一定程度的文化修养,反映到生活中,会给人沉稳、低调、不善言辞、彬彬有礼等富有欺骗性的印象。这虽然能让他迅速从杀人恶魔的身份中抽离出来,但极具暴力性的人格障碍仍会使他在现实中不时显露出反常的举动,比如喜好刀具和玩火,伤害小动物,以及可能被某件事情激怒之后突然大发脾气,等等。
“上面说了,凶手的愤怒对象是他的女儿,可以想象一定是因为女儿犯下了在当时社会环境中不可饶恕的过错,比如因情感问题忤逆父母的意愿跟人私奔了,或者犯罪入狱了,或者生活糜烂,又或者染上吸毒的毛病……而这个过错,致使他平静的生活发生严重的负面转折,从而刺激他不断地去摧毁那个时期的女儿,以寻求生活原有的平衡和控制感。那么首起作案,也就是1988年时,女儿的年龄应在进入青春叛逆期之后,相应地,凶手当时的年龄至少四十岁,至今应该六七十岁,同时也表明他有家庭,与家人同住,但可能是单身父亲,或者妻子身染重病,等等。
“凶手住在供电局周边,熟悉供电局内部环境和信息,因此我认为住在家属楼的供电局职工的家属应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同时我认为在作案初始阶段,凶手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应该隶属于冶矿公司系统,他工作成就不大,时间上可能是三班倒。
“关于工作问题,我还要深入地讲讲。不知道各位注意到没有,刚刚我所讲的稳定工作,是处于凶手的初始作案阶段,这个阶段大致在1998年年底之前。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1998年对中国工人来说,是极为敏感和多波折的一年,尤其对于冶矿这座以有色冶炼为支柱产业的重工业城市,它的影响力甚至可以用震撼性来形容。就在这一年,全国范围内下岗工人开始大量涌现,而且以煤炭、化工、有色金属等企业的产业工人为主,可以想象,当时已超过政策规定年龄的凶手,是无法逃脱下岗命运的。
“现实生活遭到的史无前例的沉重打击,其实在案情上也有体现:在先前的分析中,我有意漏掉一个重要的案情特征,那就是在整个作案中,1998年最为密集、间隔最短,也最为残忍,总共有四起作案;同时大都伴随肢解器官组织作为纪念物的行为,其中‘98·11·30’案最为惨烈。这也就表示,这一年对凶手来说,心理上的挫败感已经达到了顶点,濒临,不,应该说已经彻底崩溃,他作案越频繁、手段越残忍,意味着他心理的失衡感越严重!各位在‘98·11·30’案中可以看到,凶手那时开始着迷于性变态的幻想,他割掉受害人的双乳、双手及阴部,可能是为了日后通过抚摸来重温作案过程,也是一种极度逃避现实的心理表现。当然,此种演变在过往的案例中经常出现,比如前面提到的杨新海和赵志红,他们疯狂作案的后期阶段,其实已经背离早期寻求生存、释放性欲望以及报复社会的作案初衷,更多的是一种应对挫败经历的习惯性的宣泄手段。杨新海的某次作案,就是因在洗浴中心被三陪小姐索要了高价,怨气难平之下,即刻流窜到郊区完成的;而赵志红更甚,现实生活中他不但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稳定的性伴侣,还有多名不正当的偷情伴侣,也就是说他身边从来不缺乏女人和性生活,但当他事业受到打击之后,他又重蹈先前一穷二白时的覆辙,以奸杀女性作为宣泄渠道。
“冶矿案凶手在下岗之后,又出现两次作案,也就是案件七和案件八。说到这里,我首先要同意我的同事小杜的分析,凶手在那个时候的职业身份,可能变为一名司机了;同时也要对先前的犯罪地理侧写稍做修正,我认为那个时候,凶手选择目标的渠道,已经由公交车变为‘出租车’!具体来说:案件七的受害人是一名护士,工作在人民路沿线设有生产病房的幼儿保健院,受害时间为其早间下夜班返回住处之后;案件八的受害人是一个生意人,受害时间为其午后外出办完事返回租住的回春宾馆长包房之后。可以设想一下,前者因下夜班,身体乏累,所以选择搭乘快速而又舒适的出租车;而以后者的身份和经济能力,外出代步显然乘出租车更为合理。综上,我想说的是,凶手下岗之后是以开出租车为谋生手段的。
“至此,我想各位已经对凶手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可能也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们所有人的两个问题:为什么凶手看似与冶矿公司有关系,但全面排查之后会毫无结果?为什么如此竭尽警力,几乎搜索了大半个城市,却始终无法捕捉到凶手的身影?我想前面的问题出在当我们想要以冶矿公司作为重点排查范围的时候,凶手已经下岗离开了;后面的问题,则完全跟我们先前犯罪侧写的范围较为狭隘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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