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刀芒又现 (第3/5页)
如果是同系案件,这算是第六起了,受害人是男性青年,死亡时间为半小时前,地点是一家迪厅的包房内。
包房门上标记着四号,里面一片狼藉,酒瓶、烟头、果盘等扔得满屋子都是。受害人仰躺在大沙发上,脖子上血迹斑斑。沙发靠背一侧的墙上,涂着一个红色漫画头像,眉毛画成了八字眉,嘴画成“O”形,两边嘴角还画了几个小圆点,感觉凶手要么是想画出一个“痛哭流泪”的表情,要么是想画出“呕吐”或者“流口水”的样子。
韩印在包房里环视一圈,视线最终定格在血淋淋的涂鸦上,心中蓦地生出一丝隐忧:似乎不像是模仿作案,笔画简单明了,漫画头像的表情有变化,从逻辑上看与先前的案件类似。如果是模仿,恐怕涂鸦的表情会与先前出现的某一幅涂鸦雷同。
果然,法医表示同前案一样,受害人先是被绳索勒死,后遭割喉,涂鸦的染料是人血,至于是否属于受害人还有待鉴定确认。而现场勘查员也表示,受害人财物遭到洗劫,身上没有能证实身份的证件……
韩印与法医聊过后不久,康小北从外面走进包房,指着受害人说:“报案的服务员说,他们昨晚是一帮人在这儿喝酒的,但是服务员进来时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倒在这里了,我估计是这人喝醉落单了,让凶手有机可乘。另外,进出口处和舞池大厅有摄像监控,我刚刚大概扫了一眼,大厅的录像由于光线不好,看不太清楚人;至于进出口能不能摄到凶手,也不乐观;这里还有一个后门,是没有监控的,客人可以自由出入,我要是凶手,肯定走那个后门。这些录像我拷贝了一份,带回去再仔细看吧!”
“没有目击到可疑的人?”韩印问。
“我问过几个服务员,都说昨晚客人太多,没怎么注意。”康小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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