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3/5页)
整个专案组像打了鸡血一样高速运转着。
现在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胡壮丽就是“5·12”大案的真凶。然而,他们掌握的直接证据实在太少。
而胡壮丽也并没有认罪。
胡壮丽虽然要求见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有义务在48小时内为嫌疑人聘请律师。所以,周林凯和董伟两个人对他进行不间断提审,然而说学逗唱连消带打,无论什么问题,胡壮丽的应对只有两句话。
为什么出现在环翠小区——“犯法吗?”
为什么家里藏有女性化妆品——“犯法吗?”
为什么家里有标出警局管辖权限的地图——“犯法吗?”
再问急了就第二句——“等我律师来了再说。”
而且胡壮丽绝对知法懂法,活学活用,审讯时间如果太长,他还会提示周林凯,“熬”犯人同样属于刑讯逼供。此人之棘手,也算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遭了,恨得周董二人牙根直痒痒。
专案组从各分局调来的几位警员经验丰富,熬夜的本事也很是出众,消耗掉一箱咖啡和几条中南海以后,负责视频监控的小组首先有了收获。
他们整理了胡壮丽从家到环翠小区的可能路线,然后调取了所有能找到的监控视频,一一进行比对。得出的结果是,可以肯定胡壮丽5月12日出门,并不只是出去吃饭、买东西那么简单。
从胡壮丽所租住大厦出入口的监控视频,到地铁沿线,能看到他于早上8:03出门,穿着一件灰色连帽衫,随身带着一个手提包,然后进入地铁4号线,9:15出站,转乘7号线,又坐了两站后,10:02于新东口地铁站C口出站。
新东口地铁站C口,就是丁一惟推测的那个出站口。
而环翠小区六号楼门厅的监控视频中,10:10,能看到一个疑似胡壮丽的男子进入了小区。
之所以说“疑似”,是因为视频中的这个人面目模糊,基本无从判断长相,而且穿着一件黑色连帽衫,但是所拿的手提包是同一个。
“内外两穿,”负责视频监控的张友全说,“和之前判断的一样,嫌疑人具备一些基本的反侦查技巧。”
然而在胡壮丽的住处,并没有发现这件连帽衫,或者说,在视频中出现的衣物,一件都没有发现。
“大约是穿完后立刻扔了。”
然而,监控视频并没有拍到胡壮丽离开环翠小区的清晰镜头。应该说,此后的监控镜头里,胡壮丽就像消失了一样。只有胡壮丽家附近的地铁出站口的监控里显示他于下午16:31出站。视频中,他所拿的那个手提包也没有任何异样,看起来并不比去时更鼓一些。
张友全认为,他在回程当中,很可能选了一条和来时不同的路线。从环翠小区到胡壮丽家的地铁路线,少说有六种走法。如果再把在地铁沿线像耗子一样乱串的黑车和三蹦子都算进去,这种可能性等于无穷大了。
对着C市地铁线路研究了一晚上以后,肖沂要张友全去查月辉站的监控录像。结果在5月12日下午15:12,真的有个疑似胡壮丽的男子从这里进站。但是由于连帽衫遮蔽住了脸的大部分,视频中仍然没有获取到他的长相。
为什么要选月辉站呢?
被拿走的手提电脑一直没有找到,然而那个站点附近,有一个很大的二手物资收购站。这种地方,只要把一台笔记本电脑随便留在哪里,大概天黑之前就已经被卖到邻省去了,哪怕真能找回来,硬盘大概也被格式化到什么线索都留不下了。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肖沂要求该区派出所协助调查,但是没有人对这条线索抱有什么希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