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低级错误 (第2/5页)
国人现在都在学美国,动不动说人家美国人怎样,美国人喜欢做什么,美国人不喜欢做什么。其实论起来,美 国人真正喜欢的可能就是打官司了,美国人多少觉得被冒犯了,第一反应就是告他,不管对方是政府,还是百 姓,甚至上帝都在被告之列。
国人现在也慢慢接受了打官司告状,不像以前,但凡能够不打官司就不打,和为贵嘛。现在国人认为只要可以 找得到诉讼理由,为什么不去告一下那,不管怎样,起码法院总会给你个结果的,不像某些机关,你投诉了半 天,却一点下文也没有。
对于诉讼,我也是这么觉得,尤其是已经知道了诉讼的结果的时候,薛晓私下已经告诉我,中院已经同意他对 这个案子的判法,我心中已经是稳坐钓鱼台了。
大德保险公司这次派来的是毛经理和一位姓黄的律师,看着他们气势汹汹志得意满的样子,我心里真是好笑。
宣读完诉状和答辩状,薛晓让双方举证。
在我举证的过程中,大德保险公司仅对消防大队的火灾证明提出了异议,根据就是那份天正司法鉴定所出具的 鉴定书,他们认为那份鉴定才是有效的鉴定。对其他的包括合同、我证明烧毁财产的单据等均没有异议。
我心里清楚大德保险又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他们没有对烧毁财产的价值提出质疑或者提出反证。我都不相信 他们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了这个案件的关键,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他们所依据的理由如果不成立,薛晓轻易的就可 以判决他们赔偿我六十多万。这些傻瓜,还真的以为他们无懈可击那。
轮到大德保险公司举证了,我直接对天正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书提出了异议,话都是薛晓跟我说的那一套,根本 上就是说这份鉴定不能对抗消防对的鉴定。最后我自己加了一句,我保留追究天正司法鉴定所法律责任的权利 ,他们没有根据,不作现场勘验,就盲目的说我方故意纵火,完全是诬蔑。
毛经理本来看我就一个人来了,连个律师都没请,脸上一副轻蔑的表情,听到我说完这番话,心情不再轻松, 眼睛有些紧张的看着黄律师。
薛晓在我们举证完,问我:“原告,你方在投保的时候,被告可曾检验过你们的仓库?”
我说:“被告方曾派专人去现场看过。”
薛晓问大德保险:“被告,是这样吗?”
毛经理回答说:“是的。”
薛晓又问我:“原告,你们在投保后对仓库还进行过改造吗?”
我回答说:“没有,一直是这样。”
薛晓问大德保险:“被告,你们去看仓库现场的时候,原告的仓库当时有没有消防措施?”
毛经理说:“当时就没有消防措施。”
薛晓接着问:“既然当时就没有消防措施,也就是说不符合你们的要求,你们为什么接受原告方的投保?”
毛经理张口结舌,说:“这,这……”
黄律师赶紧抢过话头,说:“我们认为原告方会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自行改善消防措施。”
薛晓说:“你们认为,那么你们当时告知原告要改善消防措施了?”
黄律师说:“告知了。”
薛晓问道:“有证据吗?”
黄律师说:“口头告知了。”
薛晓说:“那就是没证据了。”
黄律师说:“我们保险合同上有,原告应该知道。”
薛晓又问:“既然保险合同上有,那我问你,你们把这些条款解释给原告听了吗?”
毛经理说:“解释了,解释给原告听了。”
薛晓问我:“原告,被告把这些责任免除条款解释给你们听了吗?”
我说:“没有,被告只是向我们收取了保险费,没做什么解释。”
薛晓问:“被告,你们说解释了,有证据吗?”
毛经理的头越发低了下去,说:“没有。”
薛晓说:“我就问到这里,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方发言。”
我事先已做了些准备,说:“我们是本着对被告的信任投保的,现在出了保险事故,被告却使用欺骗手段把我 们的合同和事故原因证明给骗走,既不进行理赔,也不出具拒赔通知书,还在我们提出返还相关资料的原件时 ,拒不返还,被告的行径十分恶劣。现在被告又编造出一份司法鉴定,这根本否定不了消防的证明,消防的证 明是具有法律的权威性的。对于被告指称我方的消防措施不合格,这原本已经被告看过现场,当时被告根本未 提出什么问题,以被告的专业素质,和他们对保险合同的了解,如果当时他们不提出来,明显是刻意纵容这个 问题的存在,以便在事故发生后作为拒赔的理由。因此被告是没有理由不对我方的保险事故进行赔偿的。综上 ,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败诉,赔偿原告的损失。”
黄律师提出他们的辩论意见:“本案中,原告仓库火灾事故的发生,存在很多疑点,仓库里没有通电,怎么会 短路造成起火,仓库里又存放那么多的易燃物品,明显是原告方故意纵火。原告仓库没有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也造成了损失的扩大,而且合同明确规定必须要配备消防措施,原告却不配备,没有履行合同应尽的义务, 所以依据合同的规定,我方应该拒赔,因此原告的诉讼是没有道理的,请求依法予以驳回原告的诉讼。”
我们的辩论完了,薛晓看看我们两方,说:“依据法律规定,下面进行调解,你们双方能不能调解?”
我是胜券在握,故作大方的说:“可以调解。”
毛经理却和黄律师一口拒绝了:“我们不同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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