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吴非/文 (第5/5页)
霍尔特的工作习惯是这样的:天明前的时间是他的最佳写作时间---也就是凌晨的四个小时。天还黑着,万籁俱寂,思路也很清晰;柚子汁,咖啡,面包片---开工了!
保温咖啡壶就在手边,这是保持清醒的良药。这样一直写到中午。吃过午饭之后,要进行一场远足,因为霍尔特认为散步最有利于思考。一边回忆已经完成的内容,一边在脑子里准备后续章节。等回家的时候,大概下午四点,写一些笔记,总结散步思考的成果。然后,从事一些休闲活动,比如看电视、阅读,或者其他。晚饭后,继续考虑故事情节,并开始写一个新的章节,但是不会写太多,因为写作中最费力的部分就是:开始一个新的章节。这样一来,第二天早上就能够比较轻松地续写章节的剩余部分。
通常一本书会以一气呵成的方式被完成,持续不断,每天都写。故事一日没完,霍尔特就一日不得安心!
霍尔特曾经说过:“要创作出好的作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醉心于故事。当然,根据常识,所有的激情都会随着时间慢慢消退,对于作者来说,最大的考验也许就在于保持住‘神圣的热情’,如果没有热情,就不可能写出好的故事。”
20多年来,霍尔特对于“不可能犯罪”这种神奇故事的挚爱,令他在这块少人问津的创作领域踽踽独行却自得其乐。霍尔特的小说总是充满了各种不可能,但人生永远比小说更精彩,有梦想与爱,就没有不可能。
2008年12月9日
于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