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3/5页)
“什么意思?”
“我们先离开这儿吧,吃点东西去。”
他发动汽车,在停车场拐了个很大的弯,随即拐上了大街。我们一路向北开去,驶过的街道全是我从未走过的,但我还是大致知道我们在往哪儿走。上路五分钟后,我便等不及要听故事的下一段。
“有两枪是怎么回事?”
“他开了两枪,你知道吗?”
“真的?报纸上可没写这一点。”
“不管什么案子,警方都不会向外界披露全部细节,但是有两枪是千真万确的,我在他家里看到了。埃德娜发现他的尸体后马上给我打了电话,我在重案组到达之前就抵达了现场。现场有一枪打在地板上,另一枪正中咽喉。官方的解释是,第一枪大概是他想看看自己能不能下得了手,就像练习一样,先给自己打打气,之后的第二枪才是他真正了结的时候。但这根本说不通,至少不能说服我。”
“为什么?那对于这两枪你是怎么认为的?”
“我认为第一枪就打进了嘴里,第二枪是为了留下射击残留物。那个凶手包住约翰的手,再拿起枪,对着地板开了一枪,这样约翰的手上就能留下射击残留物。于是案子被定为自杀,就这么结了。”
“但没有人同意你的看法。”
“一个都没有,直到今天,直到你带着这套埃德加·爱伦·坡的推论出现。我去了重案组,把你的情报和推论都告诉了他们。我郑重提醒他们,这个案子被定为自杀是有问题的。现在他们准备重启这个案子,重新调查。明天早上我们就会在1121召开案件启动会。重案组的头儿打算抽调我过去,让我参与调查。”
“这可真是太好了!”
我望着窗外,好半天说不出话。我太兴奋了,事情正按部就班地顺利推进。现在我已经把这两桩发生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之前都被认定为自杀的警察死亡案绑在一起了,我推动了两件案子的重启,还找出了案子之间很可能存在的关联。这绝对是个精彩的故事,报道出来一定是个大新闻。而且这些资料就像一枚楔子,拿着它我就可以打入华盛顿的执法基金会,取得那里的研究记录,甚至还可以打进联邦调查局。不过这美梦的前提是,我得抢在警察前头。如果芝加哥或丹佛的警察先联系上了联邦调查局,我最有可能的下场就是被排挤在外,因为他们再也用不着我了。
“为什么?”我大声问道。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有人要做出这种事?他到底想干什么?”
华盛顿没有回答。他只是驾着车穿行在寒冷的茫茫夜色中。
我们在一家名叫“班房”的酒吧找了个后排的座位吃晚饭,这家酒吧位于第三区分局附近,警察们常来。我们俩都点了当日特价的酱汁烤火鸡,这是适合寒冷天气里吃的好东西。我们吃饭时,华盛顿向我大致透露了重案组调查计划的纲要。他告诉我他所说的一切都不能被引用,如果我想写点什么,只能去找警督要材料,最后也一定是由警督负责领导本案的调查。我出面去要材料是不会有问题的——这个调查正是因为我才得以开展,警督必定愿意跟我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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