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明星的魅力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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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走到地铁站时,霍桑的手机响了。他接起这通来电,但是没有称呼对方。他默默地听了大约半分钟,然后挂断了电话。
“我们要去趟砖巷。”他说。
“为什么?”
“那个败家子回来了。达米安·考珀回伦敦了。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赶回来,对他来说一定不容易。他妈妈已经死了一个多星期了。”
我思考了一会儿他刚才说的话。“刚才是谁?”我问他。
“什么?”
“电话里。”
“这有什么相干?”
“我只是对你获取信息的途径感兴趣。”霍桑没有回答,所以我继续说道,“你知道朱迪思·戈德温去过南肯辛顿站,有人帮你取得了观看监控录像的权限。你还清楚安德莉亚·卡卢瓦涅克有过前科。作为前任警察,你的消息似乎格外灵通。”
他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表情,好像我刚才的话既让他意外又冒犯了他。
“这不重要。”他说。
“这很重要。如果我正在写关于你的书,不能凭空捏造。如果你会在车库和人接头,就要告诉我。你乐意的话,我们可以叫他‘深喉’。不行,算了。我需要知道真相。你显然有帮手,那个人是谁?”
我们穿过街道,经过一群穿着哈罗公学校服的男生:蓝色外套,系着领带,戴着平顶硬草帽。
“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意识到自己看起来就像傻瓜一样。”霍桑说。
“他们看起来挺好的,不要转移话题。”
“好吧。”他皱了皱眉头,“是我之前的总督察。我不会告诉你他的名字。他觉得我离开是因为被扣了个不该戴的帽子,所以对之前发生的事不太满意。事实上,他知道那些都是胡扯,总之,他需要我。我的意思是,你也见过梅多斯。就算你把重案组一半警察的智商加起来,还是达不到三位数。他让我以顾问的身份加入,自那之后就一直在用我。”
“像你这样为警方效力的人有多少?”
“只有我一个。”霍桑说,“还有其他顾问,但他们查不出什么结果。纯属浪费时间。”他的语气中没有恶意。
“砖巷……”我琢磨着这个名字。
“达米安·考珀是昨天坐商务舱从洛杉矶飞回来的。他的女朋友陪着他,她叫格蕾丝·洛威尔,他们有一个孩子。”
“你没提过他有孩子。”
“我提过他可卡因上瘾。据我所知,那对他来说更重要。他在砖巷有一幢公寓,我们现在就要去那儿。”
我们经过哈罗公学,然后折返,下山去车站。我开始思考我在整件事中扮演的角色。我天天跟着霍桑在伦敦四处奔波,这让我不由得担心:照这样下去,这本书不知会变成什么样。从不列颠尼亚路到殡仪馆,再到南艾顿、大理石拱门、哈罗山丘,接着是砖巷……比起侦探小说,倒更像是从A到Z游伦敦。我生气的是,杰里米·戈德温这条线索一无所获。戴安娜·考珀发短信说见过他,但他不可能独自在这座城市穿行,当然也无法施暴、有预谋地作案。可如果勒死她的人不是他,那凶手是谁?如果是我掌控着案件进展,到目前为止,我一定已经让凶手登场了。可现在,我没有丝毫把握目前见过的人中有谁是凶手。
还有一件事在困扰我。我还没有向我的文学经纪人提过这本书的事,她信心满满地期待与我的下次见面,还以为我会兴致勃勃地和她分享《丝之屋》之后构思的新作。我知道我迟早要面对她,可我有预感,她不会高兴。
我们乘地铁来到砖巷。要从伦敦西边一直到东边,打车的话不知猴年马月才能到。我们面对面坐下,车厢里几乎没什么人,门刚合上,霍桑就探着身子,问我:“你想好名字了吗?”
“名字?”
“书名!”这么说,他也一直记挂着这本书。
“现在还为时过早,”我告诉他,“首先,你要破案。然后,我才能知道该怎么写。”
“你不先起书名吗?”
“不,当然不是。”
我从来没觉得起书名是件信手拈来的事。每年在英国出版的书有二十万册左右,尽管其中一些有知名作者的加持,大部分书封上却只有两到三个单词,占据不到零点零三平方米的陈列面积。书名要简洁、巧妙,意味深长,朗朗上口,便于记忆,还得是原创。要满足诸多要求。
许多让人眼前一亮的书名其实另有出处。《美丽新世界》《愤怒的葡萄》《人鼠之间》《名利场》……这些书名都另有出处。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八十二本书中,许多书名都受到了《圣经》、莎士比亚、丁尼生<a id="zw1" href="#zhu1"><sup>[1]</sup></a>,甚至《鲁拜集》<a id="zw2" href="#zhu2"><sup>[2]</sup></a>的启发。我最中意的是伊恩·弗莱明的书名:《俄罗斯之爱》《你只能活两次》《你死我活》。他的书名能以现在的形态广为人知,就连他本人也觉得不容易。《你死我活》差一点就以《送葬者的风》为名出版了,《太空城》的备用名有“攻城秘密”“攻城阴谋”“攻城计划”,甚至一度还叫过“该死的礼拜一”。而《金手指》最初的名字是“世界首富”。
我没有为这本新书起名,我甚至不确定能否成书。
霍桑和我相对无言。任思绪游离,我看着眼前掠过一个又一个站点:温布利公园站、南汉普斯特德公园站,然后是贝克街站。贴着瓷砖的墙壁上浮现着福尔摩斯的剪影。<a id="zw3" href="#zhu3"><sup>[3]</sup></a>这时,我又想起了一位擅长起书名的大师,虽然柯南·道尔也常常再三思考,可倘若《血字的研究》<a id="zw4" href="#zhu4"><sup>[4]</sup></a>沿用最初的名字“一团乱麻”,它还会那么触动人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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