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的梦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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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妮特从水池边转过身来。嘭,转眼间,与她结婚三十年的丈夫就已经坐在了厨房的餐桌边。他穿着白T恤和大狗牌拳击短裤,正盯着她看。
越来越多的周六早上,她会发现这个平日里衣冠楚楚的华尔街成功人士穿成这副样子,坐在这个地方:耷拉着肩膀,眼神呆滞,两颊发白,乳头在T恤下方隐约可见,后脑勺的头发立着,活像《小淘气》里阿尔发发的衰老愚蠢版。珍妮特和她的朋友汉娜最近常讲些老年痴呆的故事吓唬对方——就像在朋友家过夜的小女孩讲鬼故事一样——谁认不出自己的老婆了,谁记不得孩子的名字了等等。
然而她并不相信,这些周六早晨静悄悄的露面真的和早期老年痴呆有任何关系;在任何一个工作日的早上,哈维·史蒂文斯都精神抖擞,六点四十五分准时离开家门。穿上他最好的西装,这个六十岁的男人看上去只有五十岁——好吧,算五十四——还可以在生意场上叱咤风云。
不,她想,他只是在练习变老,而她讨厌这一点。她害怕,等他退休了,每天都会是这样,至少直到她递给他一杯橙汁,问他——肯定是用她也控制不了的越来越不耐烦的口气——是想要麦片粥还是吐司。她害怕,只要她一转身,就会看到他坐在清晨过于明亮的阳光里。早上的哈维,穿T恤和拳击短裤的哈维,他双腿叉开,她都能看到他裆里那一小团突起——她才不稀罕看——和他大脚趾上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总让她想起华莱士·史蒂文斯那首名为《冰激凌皇帝》的诗。他无精打采、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发愣,像是在为消磨这一天做心理准备。上帝,她希望自己错了,因为这情景让生活显得无聊而愚蠢。她禁不住想,多少年的奋斗、养育并嫁出了三个女儿、度过他必然要经过的中年出轨、努力工作、有时——坦诚一点——还要去争去抢,就是为了今天这副德行?如果穿越黑暗的森林却只是来到这样一个地方,珍妮特想,这样一个歇脚的地方,那么人们何必还要这么辛苦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谁也不是事前诸葛。一路上,你抛弃了无数谎言,却还信奉“生活有意义”这一个。你为姑娘们保留了一本剪贴簿,簿子里的她们还年轻,仍然充满种种有趣的可能性:大女儿特丽莎,头戴礼帽,对着家里的可卡犬蒂姆挥舞锡纸魔棒;詹娜在花园水管喷出的水雾中跃起,身影被定格在半空中,那时候,她对大麻、信用卡和老男人的爱好还远在天边;斯蒂芬妮,最小的那个,在镇上的拼字比赛上,遭遇了“香瓜”(cantaloupe)这个滑铁卢。大多数照片里的某个地方——通常是背景里——都有珍妮特和她嫁的那个男人,总是微笑着,仿佛不笑就犯了法似的。
然后,会有一天,你犯了回头看的错误,才发现姑娘们都长大了,只剩你奋力维持的那段婚姻中的另一半叉开两腿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地看着一道阳光,腿苍白得像鱼肉一样。上帝,也许穿上最好的西装他看上去只有五十岁,但那副样子坐在餐桌旁使他看上去足有七十。见鬼,七十五。他就像《女高音》里被暴徒们喊做闷蛋的那类人。
她转过身对着水池,轻轻地打起了喷嚏,一次,两次,三次。
“它们今早怎么样?”他指的是她的鼻窦炎和过敏。答案是不太好,但不好的东西中,数量惊人的一部分都有好的一面,她夏天发作的过敏症同样如此。她不用再跟哈维睡在一起,不用半夜和他争半个被子,也不用听他睡沉之后闷在被窝里的放屁声。夏天的大多数夜晚,她都能睡上六个、甚至七个小时,这对她来说就足够了。秋天到来,他从客房搬回卧室,她的睡眠时间就降到了四个小时,而且连那四个小时也睡不沉。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知道,总有一年,他会不再搬回来。即使她从未直白相告——这会伤害他的感情,而她仍然不愿意伤害他;他们之间的爱现在只剩下诸如此类的体谅,起码她对他的感觉是这样。
她叹了口气,伸手去拿水池里的小锅,看也不看地在水池里摸索了几下。“不太糟。”她说。
就在她认为——并不是第一次——生活再无惊奇、婚姻也无深度可挖掘时,他突然以一种陌生的随意语气说:“幸亏昨天晚上你没跟我睡一个屋,珍克斯。我做了个噩梦,吓得大叫才醒过来的。”
她吃了一惊。他叫她珍克斯有多久了呢?以前,他叫她珍妮特或珍。暗地里,她讨厌珍这个昵称,因为它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看的《神犬莱西》里面那个甜得发腻的女演员。那部片子里的小男孩——迪米,他的名字叫迪米——不是掉到井里,就是被蛇咬,要么就是被石头压住了腿。见鬼,什么样的父母会把自己孩子的性命交给一条牧羊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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