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没偷东西,昨晚我在抢劫 (第2/5页)
汪有文受到宁靖推理小说的熏陶,对其中一些专业用词也略懂一二,于是想了一下,随口说道:“你有不在场证明就行了,昨晚失窃的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所以只要你在这个时间段有人能证明你在做别的事就可以洗清你的罪名了。”
听了汪有文的话,李大壮想了一下,兴奋地说:“有啊,昨晚我抢劫了镇上的一家珠宝店,所以我没有偷东西的作案时间!”
众人目瞪口呆,一时间都以为自己听错了。
“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调取珠宝店的监控,看看那个人是不是我。”说着,李大壮还为了加以佐证,从口袋里翻出了手枪和黑色头罩,“这是昨晚我抢劫时用到的手枪和头罩,怎么样?我不是小偷吧?”
下一秒,一辆警察呼啸而来,以抢劫罪带走了李大壮。
丧彪三人咽了口唾沫,显然他们已经罪行败露了,于是仓皇而逃,想要离开长寿村,但是却遭到了村民们的围攻,被暴打了一顿。
丧彪三人头破血流,鼻青脸肿,又在村民们的逼迫下,依依不舍地交出偷了的青花瓶。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先保住命再说,以后有的是机会偷。
然而村民们却还不罢休,将丧彪三人衣服扒光,捆在后山的大树上示众三天。示众完之后再交给警察,等着坐牢。
丧彪被捆在大树上,他使劲挣扎,却无能为力。
铁柱哭着大喊:“我再也不当反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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